<< 利未記 7: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6:29
    祭司家中的男丁,都可以吃祭肉;這是至聖的。
  • 利未記 2:3
    祭餘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至聖之物。
  • 民數記 18:9-10
    以色列人所獻一切不經過火、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素祭、一切贖罪祭和一切贖愆祭,都要作至聖的物,歸給你和你的子孫。你要在至聖的地方吃,凡是男的都可以吃;你要以此物為聖。
  • 利未記 6:16-18
    亞倫和他的子孫要吃剩餘的祭物,在聖潔的地方作無酵餅吃;他們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吃。烤餅的時候,不可加酵。這是我從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是至聖的,與贖罪祭和贖愆祭一樣。亞倫的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從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吃這些祭物;這是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人接觸過這些祭物,必成為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