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7:3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6:20
    祭司要拿這些物品搖在永恆主面前做搖獻物:這是屬祭司的聖物,連搖獻的胸帶提獻的腿都是;然後離俗人才可以喝酒。
  • 利未記 7:34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中、從他們的平安祭物中取了所搖獻的胸所提獻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的子孫做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永遠應得的分兒。』
  • 利未記 9:21
    至於胸和右腿、他卻當作搖獻物,搖在永恆主面前:照摩西所吩咐的。
  • 利未記 10:14
    至於所搖獻的胸所提獻的腿、你們也要在潔淨的地方喫,你和你兒女跟你一同喫,因為這是你的分兒、和你兒子們的分兒,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給予你的。
  • 申命記 18:3
    祭司從人民、從獻祭的人、所應得的合法分額、乃是以下這一些:人若獻牛或羊,他要把前腿、腮頰、和胃給祭司。
  • 哥林多前書 9:13-14
    豈不知為聖事作工的、喫殿中之物麼?侍候祭壇的、跟祭壇分物麼?主也這樣規定、叫傳布福音的靠着福音而生活。
  • 民數記 18:18-19
    牠們的肉要歸與你、像搖獻過的胸、和提獻過的右腿一樣、都要歸與你。凡以色列人所提獻與永恆主的聖物中所提出來的、我都賜給你和你兒女們跟你一同享受、做永遠應得的分額:這在永恆主面前是個鹽的約、永永遠遠、給你和你後裔、跟你一同享受的。』
  • 利未記 8:25-26
    他取脂肪和肥尾巴跟臟腑的一切脂肪、和肝的附屬物、跟兩個腰子和腰子的脂肪、以及右腿:又從永恆主面前裝無酵餅的筐子裏取一個無酵哈拉餅、一個調油的哈拉餅、和一個薄餅,放在脂肪和右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