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7: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5:14-6: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若有人在耶和華的聖物上無意中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獻羊羣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給耶和華為贖愆祭,或依聖所的舍客勒所估定的銀子,作為贖愆祭。他要為在聖物上的疏忽賠償,另外加五分之一,把這些都交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就蒙赦免。「若有人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他雖不察覺,仍算有罪,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他要牽羊羣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或照你所估定的價值,給祭司作贖愆祭。祭司要為他贖他因不知道而無意中所犯的罪,他就蒙赦免。這是贖愆祭;因他確實得罪了耶和華。」耶和華吩咐摩西說:「若有人犯罪,得罪了耶和華,就是在鄰舍寄託他的東西或抵押品上行詭詐,或搶奪,或欺壓鄰舍,或是撿了失物行了詭詐,起了假誓,在人所做的任何事上犯了罪;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別人寄託他的,或是他所撿到的失物,或是起假誓得來的任何東西,就要全數歸還,另外再加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就要立刻賠還給原主。他要獻羊羣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給耶和華為贖愆祭,或照你所估定的價值,給祭司作贖愆祭。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做了甚麼事,以致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 利未記 5:1-6
    「若有人犯了罪,就是聽見了誓言,他本來可以作證,卻不把所看見、所知道的說出來,必須擔當他的罪孽。若有人摸了任何不潔之物,無論是野獸的不潔屍體,家畜的不潔屍體,或是羣聚動物的不潔屍體,他雖不察覺,也是不潔淨,就有罪了。或是他摸了人的不潔之物,就是任何使人成為不潔的不潔之物,他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就有罪了。若有人隨口發誓,或出於惡意,或出於善意,這人無論在甚麼事上隨意發誓,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就在這其中的一件事上有罪了。當他在這其中的一件事上有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並要為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羣中的一隻母綿羊或母山羊,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祭司要為他的罪贖了他。
  • 利未記 6:25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
  • 利未記 6:17
    烤餅不可加酵。這是從獻給我的火祭中歸給他們的一份;如贖罪祭和贖愆祭一樣,這份是至聖的。
  • 以西結書 46:20
    他對我說:「這是祭司煮贖愆祭牲、贖罪祭牲,烤素祭的地方,免得帶出外院,使百姓成為聖。」
  • 利未記 21:22
    上帝的食物,無論是聖的,或是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 利未記 5:8
    他要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裏,祭司就先把贖罪祭獻上,從鳥的頸項上扭斷牠的頭,但不把鳥撕斷。
  • 利未記 5:11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就要為所犯的罪把供物,就是十分之一伊法細麵,獻上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贖罪祭。
  • 以西結書 40:39
    在門的走廊內,這邊有兩張桌子,那邊也有兩張桌子,其上可宰殺燔祭牲、贖罪祭牲和贖愆祭牲。
  • 民數記 6:12
    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牽一隻一歲的小公羊來作贖愆祭。先前的那段日子算為無效,因為他在離俗期間被玷污了。
  • 利未記 14:12-13
    祭司要取一隻小公羊獻為贖愆祭,又取一羅革的油,把它們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再把小公羊宰於聖處,就是宰贖罪祭牲和燔祭牲的地方。贖愆祭要歸給祭司,與贖罪祭一樣,是至聖的。
  • 利未記 19:21-22
    男的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會幕的門口。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所犯的罪贖罪,他所犯的罪就必蒙赦免。
  • 以西結書 44:29
    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祭物都歸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