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4: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9:5-6
    流你們的血、害你們生命的,我必向他們追償;無論是走獸或人類,甚至各人自己的兄弟,我必要他償命。流人血的,人也必流他的血;因為神造人,是按著他自己的形象。
  • 申命記 19:11-12
    “但是,如果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著等他,起來攻擊他,把他殺死了,然後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他本城的長老要派人去,把他從那裡帶出來,交在報血仇的人手中,好把他處死。
  • 出埃及記 21:12-14
    “打人以致把人打死的,必要把那人處死。人若不是蓄意殺人,而是神交在他手中的,我就給你設立一個地方,他可以逃到那裡去。若有人任意待他的鄰舍,用詭計把他殺了,你要把他從我的祭壇那裡拿去處死。
  • 民數記 35:30-31
    殺人的,要憑著幾個見證人的口供,才可以把他處死;如果只有一個見證人,就不能指證把人處死。犯了死罪,故意殺人的,你們不可收取贖價代他贖命,因為他必被處死。
  • 申命記 27:24
    “‘暗中殺害鄰舍的,必受咒詛。’眾民都要說:‘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