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3:8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 利未記 23:21
    在這一日,你們要宣告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 利未記 23:25
    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 民數記 28:18-25
    第一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要把火祭,就是兩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小公羊,都要沒有殘疾的,獻給耶和華為燔祭。要同時獻調了油的細麵為素祭:每頭公牛要獻十分之三伊法;每隻公綿羊要獻十分之二伊法;為那七隻小公羊,每隻要獻十分之一伊法。此外,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除了早晨經常獻的燔祭之外,你們也要獻這些祭。一連七天,在經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之外,每天要這樣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第七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 利未記 23:35-36
    第一日當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八日當守聖會,並要獻火祭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