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22: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记 17:1
    “凡有残疾,有任何恶疾的牛羊,你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神,因为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 申命记 15:21
    这头生的若有残疾,瘸腿的或瞎眼的,若有任何严重缺陷,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神。
  • 玛拉基书 1:8
    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算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算为恶吗?那么,请把这些献给你的省长,他岂会悦纳你,岂会抬举你呢?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 利未记 22:25
    从外人的手里得到任何这类的动物,也不可献上作你们神的食物;因为它们有缺陷,有残疾,它们必不为你们而蒙悦纳。”
  • 彼得前书 1:19
    而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的血。
  • 希伯来书 9:14
    何况基督的血,他藉着永远的灵把自己无瑕疵地献给神,更能洗净我们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神。
  • 玛拉基书 1:13-14
    你们又说:‘看哪,这些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来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悦纳它呢?这是耶和华说的。行诡诈的人是可诅咒的!他的群畜中虽有公羊,他许了愿,却将有残疾的献给主。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国中是可畏的。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