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2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1:3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 利未记 1:10
    “人的供物若以绵羊或山羊为燔祭,就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羊。
  • 路加福音 23:41
    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
  • 利未记 4:32
    “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
  • 路加福音 23:47
    百夫长看见所成的事,就归荣耀与神,说:“这真是个义人!”
  • 以弗所书 5:27
    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
  • 马太福音 27:4
    “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 出埃及记 12:5
    要无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你们或从绵羊里取,或从山羊里取,都可以。
  • 路加福音 23:14
    就对他们说:“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说他是诱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将你们告他的事,在你们面前审问他,并没有查出他什么罪来;
  • 彼得前书 2:22-24
    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 约翰福音 19:4
    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我带他出来见你们,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 马太福音 27:54
    百夫长和一同看守耶稣的人看见地震并所经历的事,就极其害怕,说:“这真是神的儿子了!”
  • 彼得前书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
  • 马太福音 27:19
    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
  • 马太福音 27:24
    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 哥林多后书 5:21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 彼得前书 1:19
    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
  • 希伯来书 9:14
    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侍奉那永生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