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21: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19:14
    人死於幕、有定例焉、凡入此幕、或在幕中者、必蒙不潔、歷至七日、
  • 利未記 19:28
    勿為死者割肉、勿黥爾身、我乃耶和華也、
  • 民數記 6:7
    既已留髮、顯其歸於上帝、雖其父母兄弟姊妹死、毋為之蒙不潔、
  • 利未記 21:1-2
    耶和華諭摩西曰、告亞倫子孫為祭司者云、族中有死亡者、勿因之自污、惟骨肉之親、如父母、兄弟、子女、則可、
  • 哥林多後書 5:16
    今而後我儕不以貌識人、雖曾以貌識基督、今不復如此識之、
  • 路加福音 9:59-60
    又語一人曰、從我、曰、主、容我先歸葬父、耶穌曰、任死者葬其死者、爾往宣上帝之國、
  • 馬太福音 8:21-22
    又一門徒曰、主、容我先歸葬父、耶穌曰、從我、任死者葬其死者、○
  • 路加福音 14:26
    人就我、而不憎其父母、妻子、兄弟、姊妹、與己生命者、不得為我徒、
  • 馬太福音 12:46-50
    耶穌語眾時、其母及兄弟立於外、欲與之言、或告之曰、汝母及兄弟立於外、欲與汝言、耶穌謂之曰、孰為我母我兄弟乎、遂指門徒曰、視我母及兄弟、凡遵我父旨者、即我兄弟姊妹及母也、
  • 申命記 33:9
    言及父母、彼曰我未見之、不認兄弟、不識子女、乃因遵行爾命、謹守爾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