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9: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列王紀下 17:17
    焚獻子女、原文作使其子女過於火用邪術、信卜筮、專行惡於主前、干犯其怒、
  • 歷代志下 33:6
    在便欣嫩谷焚獻其子、焚獻其子原文作使其子過於火又占卜、用法術邪術、信交鬼者、問巫覡、多行惡於主前、干主震怒、
  • 利未記 3:17
    爾無論居何處、毋食脂與血、為歷代永定之例、
  • 利未記 7:26
    在爾所居之處、無論鳥血獸血、皆不可食、
  • 申命記 12:23
    但當極慎、不可食血、因血乃生命、不可以肉與生命並食、
  • 申命記 18:10-14
    爾中不可有使子女經於火者、卜筮占吉凶者、有邪法巫術者、書符念咒者、交鬼者、為巫覡者、詢問於死者、凡行此者為主所惡、因此可惡之事、主爾之天主將彼驅逐於爾前、爾當純全於主爾之天主前、或作爾當於主爾天主前誠心爾所將驅逐之列族、皆聽信占吉凶卜筮者、惟主爾之天主不容爾行是、
  • 利未記 17:10-14
    凡以色列族中之人、或寄居其中之外邦客旅、若食血、我必震怒、罰其人滅絕於民中、因活物活物或作身之生命在血中、我賜爾灑於祭臺、可為爾生命贖罪、因生命在血中、故血可為生命贖罪也、或作蓋血所以贖罪者乃所蘊之生命也故我諭以色列人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寄居爾中之外邦客旅、亦不可食血、凡以色列族中之人、或寄居其中之外邦客旅、獵獲可食之禽獸、宰之當以土掩其血、凡活物之生命、皆在血中、故我諭以色列人曰、凡活物之血毋食、凡活物之血即其生命、凡食之者必見滅絕、
  • 列王紀下 21:6
    焚獻其子、原文作使其子過於火又占卜、用邪術、設立交鬼者及巫覡、多行惡於主前、干犯主怒、
  • 撒母耳記上 15:23
    違逆與邪術之罪無異、頑梗與敬偽神拜偶像偶像原文作提拉平之罪相同、爾棄主命、主亦棄爾、不容爾為王、
  • 出埃及記 7:11
    法老召博士術士至、伊及之術士、以其法術亦如是行、
  • 但以理書 2:10
    迦勒底人對王曰、王所問、天下無有能示者、從未有君王侯伯、掌權者、以如此問博士、術士、迦勒底人者也、
  • 瑪拉基書 3:5
    萬有之主曰、我必涖臨爾曹、施行審鞫、必速譴責、必速譴責原文作必亟為證以攻凡有邪術者、犯姦淫者、發假誓者、負負或作奪傭人值者、虐遇孤寡者、屈枉客旅而不敬畏我者、
  • 耶利米書 10:2
    主如是云、勿傚異邦人之習俗、異邦人雖因天象之兆畏懼、爾勿畏懼、
  • 出埃及記 8:7
    術士用其法術、亦行此事、使蛙出於伊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