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18: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20:17-21
    “如果有人娶了自己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或是异父同母的,他见了她的下体,她也见了他的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二人必要从自己族人的眼前被剪除。他揭露了自己姊妹的下体,必须担当自己的罪孽。如果有人与患血漏病的妇人同睡,揭露了她的下体,就揭露了她的血源,妇人也揭露了她自己的血源,他们二人必要从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你不可揭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因为这是揭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这样作的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孽。如果有人与叔伯的妻子同睡,就是揭露了叔伯的下体,这样作的人要担当自己的罪;他们必无子女而死。如果有人娶了兄弟的妻子为妻,这是污秽的事,揭露了自己兄弟的下体;这样作的人必无子女。
  • 利未记 20:11-12
    如果有人与父亲的妻子同睡,就是揭露了他父亲的下体,必要把他们二人处死;他们必须承担流血的罪责。如果有人与儿媳同睡,必要把他们二人处死;他们犯了乱伦的罪,必须承担流血的罪责。
  • 利未记 18:7-19
    你不可揭露你父亲的下体,就是你母亲的下体;她是你的母亲,你不可揭露她的下体。你父亲的妻子的下体,你不可揭露;那本是你父亲的下体。你姊妹的下体,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或是异父同母的,是在家里生的,或是在外面生的,你都不可揭露她们的下体。你的孙女,或是你的外孙女的下体,你都不可揭露,因为她们的下体就是你自己的下体。你的继母为你父亲所生的女儿的下体,是你的妹妹,你不可揭露她的下体。你不可揭露你姑母的下体;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你不可揭露你姨母的下体;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你不可揭露你叔伯的下体,不可亲近他的妻子,她本是你的婶母。你不可揭露你儿媳的下体;她是你儿子的妻子,你不可揭露她的下体。你不可揭露你兄弟妻子的下体;那本是你兄弟的下体。你不可揭露一个妇人的下体,又揭露她女儿的下体;不可娶她的孙女,或是她的外孙女,揭露她的下体;她们是骨肉之亲,这是丑恶的事。妻子还活着的时候,你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她的情敌,揭露她的下体。“在污秽不洁中的妇女,你不可亲近她,揭露她的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