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記 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9:10
    牽犢至會幕前、使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犢之首、
  • 歷代志下 29:23-24
    遂將為贖罪祭之牡山羊、牽至王與會眾前、按手於其上、祭司宰之、灑血於祭臺、為以色列民贖罪、蓋王曾命曰、此火焚祭與贖罪祭、乃為以色列民眾而獻者、
  • 出埃及記 29:15
    牽一牡綿羊至、使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羊之首、
  • 利未記 3:2
    按手於所獻祭牲之首、宰於會幕門前、亞倫之子孫為祭司、灑血於祭臺四周、
  • 利未記 4:31
    盡取其脂、如取平安祭牲之脂然、祭司悉焚於臺之上、為馨香獻於主、如是、祭司為彼贖罪、必蒙赦宥、
  • 出埃及記 29:19
    又牽一牡綿羊一牡綿羊原文作第二牡綿羊至、使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羊之首、
  • 利未記 4:20
    獻此犢、如獻贖罪祭之犢然、如是、祭司為會眾贖罪、必蒙赦宥、
  • 羅馬書 12:1
    兄弟乎、我因天主之憐憫、勸爾獻身為活祭、即聖潔之祭、天主所悅者、是乃爾當然之役也、
  • 利未記 4:26
    所有之脂、焚於祭臺上、如焚平安祭牲之脂然、如是、祭司為彼贖罪、必蒙赦宥、○
  • 利未記 3:8
    按手於所獻之祭牲首上、宰於會幕前、亞倫之子孫、灑血於祭臺四周、
  • 腓立比書 4:18
    我已得諸物有餘、且自以巴弗第多手、受爾之惠、為馨香可納之祭、天主所悅者、故我饒足也、
  • 利未記 3:13
    按手於其首、宰於會幕前、亞倫之子孫、灑血於祭臺四周、
  • 以賽亞書 56:7
    我必導之至我聖山、使其於祈禱我之殿、忻然歡樂、彼之火焚祭與平安祭、獻於我之祭臺上、必蒙悅納、蓋我之殿必稱為萬民祈禱之殿、
  • 約翰一書 2:2
    彼為我儕之罪為贖罪祭、不但為我儕之罪、亦為舉世之罪焉、
  • 利未記 4:29
    按手於贖罪祭牲之首、宰贖罪祭牲於宰火焚祭牲之處、
  • 利未記 4:4
    牽犢至會幕門於主前、按手於其首、宰之於主前、
  • 利未記 4:24
    按手於牡山羊之首、宰於主前、即宰火焚祭牲之處、此為贖罪祭、
  • 民數記 15:25
    祭司為以色列會眾贖罪、必蒙赦宥、因罪係誤犯、又因誤犯之罪、已獻火祭與贖罪祭於主、則可蒙赦宥、
  • 利未記 4:35
    盡取其脂、如取平安祭牲之脂然、祭司悉焚於祭臺、在獻於主之火祭上、如是、祭司為彼贖所犯之罪、必蒙赦宥、
  • 利未記 16:24
    在聖地以水濯身、衣其常服而出、獻己與民之火焚祭、為己為民贖罪、
  • 利未記 8:14
    又牽犢以為贖罪祭、亞倫及諸子、按手於其首上、
  • 利未記 8:22
    又牽第二牡綿羊、即立亞倫與諸子為祭司時所用之牡綿羊、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其首上、
  • 利未記 4:15
    會中長老、在主前、按手於犢首、宰犢於主前、
  • 利未記 16:21
    亞倫以兩手按生牡山羊之首、認以色列人之過失愆尤罪戾、悉加於羊之首、以羊授於預定之人、縱於曠野、
  • 利未記 9:7
    摩西謂亞倫曰、當近祭臺、獻爾贖罪祭牲與火焚祭牲、為己為民贖罪、亦獻民之祭、為民贖罪、遵主所命、
  • 羅馬書 3:25
    蓋天主立耶穌為贖罪之祭、使人由信其血而可得赦、天主以其寛容、免人已往之罪、而彰其義、
  • 希伯來書 10:4
    蓋牛羊之血、不能除罪、
  • 哥林多後書 5:20-21
    是以我為基督之使、如天主藉我而勸爾、我代基督、求爾與天主復和、天主使彼無罪者、為我儕成為罪、使我儕因彼成為天主之義、或作天主使彼無罪者為我儕視為有罪致我儕賴彼而得天主之義
  • 羅馬書 5:11
    不第此也、且賴吾主耶穌基督、以天主為樂、以天主為樂或作因天主而誇蓋我儕因彼已得復和矣、
  • 民數記 25:13
    此即立彼與其子孫永為祭司之約、因彼為其天主熱中、為以色列人贖罪、○
  • 利未記 22:27
    甫生之牛、或綿羊、或山羊、七日當偕其母、八日後、始可獻於主為火祭而蒙悅納、
  • 但以理書 9:24
    有命為爾民及爾之聖邑而定、必越七十七、然後愆尤乃盡、罪戾乃除、過惡乃贖、永義彰顯、異象與先知之言應驗、至聖者受膏、
  • 民數記 15:28
    祭司在主前為誤犯罪者贖罪、必蒙赦宥、
  • 以賽亞書 53:4-6
    彼仍任我之恙、負我之憂、我反以為天主懲罰之、譴責之、加之困苦、彼因我愆尤而被傷殘、緣我罪惡而受折磨、彼遭刑罰、使我得平康、彼見鞭撻、使我得醫痊、我俱迷亡若羊、各行其道、主使我眾之罪愆、任於其身、主使我眾之罪愆任於其身或作主使彼因我眾之罪愆身遭苦難
  • 利未記 5:6
    因所犯之罪、當以贖愆祭獻於主、或用一牝綿羊、或用一牝山羊、為贖罪祭、祭司即為彼贖罪、
  • 利未記 22:21
    若獻平安祭於主、或償願、或樂意而獻、所獻者、無論牛羊、當純全無疵、以蒙悅納、
  • 民數記 8:12
    利未人宜按手於兩犢首、而後獻於主、一為贖罪祭、一為火焚祭、為利未人贖罪、
  • 利未記 6:7
    祭司在主前、為彼贖罪、無論犯何端、必蒙赦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