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書亞記 2: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9:11-12
    毋竊、毋誑、勿相偽為、指我而誓勿妄、勿瀆爾上帝之名、我耶和華所命如此。
  • 民數記 30:2
    如人指耶和華而許願、或發誓以自戒、則言出惟行、信不可失。
  • 撒母耳記下 21:7
    昔大闢與掃羅子約拿單、指耶和華而誓、故掃羅孫約拿單子米非波設、王矜憫焉。
  • 撒母耳記下 21:1-2
    大闢在位之時年饑、歷三載、大闢諮諏於耶和華。耶和華曰、緣掃羅及其全家、殘忍是行嘗殺基遍人。初基遍人不屬以色列族、乃亞摩哩族遺民。以色列族與之盟約、掃羅為以色列猶大二族熱中而殺之、至是大闢召基遍人、
  • 約書亞記 2:20
    如以我所為、普告於眾、則爾使我所發之誓我不恪守。
  • 出埃及記 20:7
    爾上帝耶和華之名勿妄稱、妄稱者罪無赦。
  • 創世記 24:3-8
    指天地之上帝耶和華而誓、我居迦南、斯土之女、勿妻我子。必返故土、擇戚族中、為我子以撒娶焉。僕曰、浸假其女不欲來斯、則我以爾子仍歸故土、可乎。亞伯拉罕曰、慎勿使我子返於故鄉。天上上帝耶和華、昔導我遠父家、離故土、其時已有成言、誓以斯土錫我苗裔、必遣厥使、為爾先導、使爾為我子娶於故土。設女不欲來斯、則我使爾誓、與爾無與、惟不可歸我子於故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