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书亚记 2: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19:11-12
    不可偷盗,不可撒谎,不可互相欺骗。不可以我的名义起假誓,从而亵渎你们上帝的名。我是耶和华。
  • 民数记 30:2
    “倘若人在什么事上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他就不可食言,必须履行诺言。
  • 撒母耳记下 21:7
    大卫王因为与扫罗的儿子约拿单在耶和华面前起过誓,就没有把扫罗的孙子、约拿单的儿子米非波设交出来。
  • 撒母耳记下 21:1-2
    在大卫执政期间,连续有三年饥荒,大卫就求问耶和华。耶和华说:“发生这饥荒是因为扫罗一家人的血债,他们杀害了基遍人。”原来基遍人不是以色列人,他们是亚摩利人的遗民。以色列人曾起誓不伤害他们,但扫罗为以色列人和犹大人发热心,试图铲除基遍人。大卫就召来基遍人,
  • 约书亚记 2:20
    如果你泄露我们的事,你要我们起的誓也就作废了。”
  • 出埃及记 20:7
    “不可妄用你上帝耶和华的名,违者必被耶和华定罪。
  • 创世记 24:3-8
    我要你凭耶和华——掌管天地的上帝起誓,你不会找这迦南的女子做我儿子的妻子。你要回到我的家乡,在我的亲族中为以撒物色妻子。”老总管问他:“如果那女子不肯跟我到这里来,我要把你儿子带回你的家乡吗?”亚伯拉罕说:“你千万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因为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乡的耶和华——天上的主,曾经向我说话,起誓应许把这片土地赐给我的后代。祂必派天使在你前面引路,帮助你在那里为我儿子找到妻子。如果那女子不肯跟你来,你也算履行了你向我起的誓,只是你不可带我儿子回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