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伯记 9:3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记上 2:25
    如果有人得罪人,有官长(“官长”原文作“神”)惩罚他;如果有人得罪耶和华,有谁为他求情呢?”他们却不听父亲的话,因为耶和华有意要杀他们。
  • 约伯记 9:19
    若论力量,他多么强大,若论诉讼,他说:‘谁能把我传来?’
  • 约翰一书 2:1-2
    我的孩子们,我写这些给你们,是要你们不犯罪。如果有人犯了罪,在父的面前我们有一位维护者,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赎罪祭,不仅为我们的罪,也为全人类的罪。
  • 诗篇 106:23
    所以他说要灭绝他们,不是有他拣选的摩西,在他面前站在破口上,使他的怒气转消,恐怕他早已毁灭他们了。
  • 列王纪上 3:16-28
    有一天,有两个作妓女的妇人来见王,站在他面前。其中一个妇人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她与我在房子里的时候,我生了一个孩子。我生了孩子以后的第三天,这妇人也生了一个孩子。我们都住在一起。除了我们两个人在房子里以外,再没有别人与我们一起在这房子里。夜间,这妇人睡觉的时候,压死了她的孩子。她却在半夜,趁着婢女睡着的时候,起来,从我身旁把儿子抱去,放在她的怀里;又把她死了的儿子放在我的怀里。第二天早上我起来,要给我的儿子吃奶的时候,发觉他死了。那天早晨我再仔细察看,发觉他并不是我所生的儿子!”那一个妇人说:“不!活的儿子是我的,死的儿子才是你的。”但这一个妇人说:“不!死的儿子是你的,活的儿子才是我的。”她们在王面前彼此争辩。王说:“这个妇人说:‘活的儿子是我的,死的儿子才是你的’,那个妇人却说:‘不!死的儿子是你的,活的儿子才是我的。’”王就吩咐:“给我拿一把刀来!”人就把刀带到王面前。王说:“把活的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这个妇人,一半给那个妇人。”那活孩子的母亲因为爱子心切,就对王说:“我主啊,把那活的孩子给她吧,千万不可杀死他!”另一个妇人却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开吧!”王回答说:“把活孩子给这个妇人,千万不可杀死他,这个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以色列众人听见王判断的这案件,就都敬畏他,因为看见他心里有神的智慧,能够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