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40: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伯記 32:2
    那時有布西人蘭族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發怒了;他向約伯發怒,因為約伯自以為義,不以上帝為義。
  • 以賽亞書 28:18
    那麼你們跟死亡所立的約就必被解除,你們跟陰間所結的盟就立不住;橫流猛漲的大水經過時,你們就必被蹂躪了。
  • 羅馬書 3:4
    斷乎不能;上帝總是真誠的,雖則人人都撒謊;正如經上所記:『以致你在你的判語上總得證為對,你在被論斷時總必得勝。』
  • 約伯記 34:5-6
    因為約伯曾說:「我理直;上帝卻把我的理直奪了去;我雖理直,卻被看為撒謊者;我雖沒有過犯,我受的箭傷卻無法醫治。」
  • 約伯記 10:3
    你施行欺壓,棄絕你手所造的,卻使惡人的計謀顯耀:這於你哪是好呢?
  • 約伯記 27:2-6
    『我指着永活的上帝來起誓:指着那把我的理直奪去的,指着全能者、那使我的心中憂苦的、來起誓。儘我氣息還在我裏面,而上帝所噓之氣仍在我鼻孔裏,我的嘴脣總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頭決不出詭詐之語。我絕對不以你們為理直;我至死也不擯棄我的純全。我堅持我的正義,必不放鬆;我在世的任一日、我的心總必不責備我的。
  • 加拉太書 3:15
    弟兄們,我且照人事說吧;凡已立定的約,雖只是人的約,也沒有人能廢棄或增訂的。
  • 以賽亞書 14:27
    因為萬軍之永恆主定了旨意,誰能廢棄呢?他的手伸了出來,誰能使它縮回呢?
  • 約伯記 35:2-3
    『你以為這樣說有理,你才說:「我的正義勝於上帝」;因為你心裏說:「你得了甚麼益處呢?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
  • 詩篇 51:4
    我犯罪得罪的乃是你,就只是你,是在你眼前行了這壞事,以致你下判語時顯為公義,你判罰時顯為清正。
  • 希伯來書 7:18
    這一來,一方面因規條之劣弱和無益,先前的條例就被廢掉(
  • 加拉太書 3:17
    我乃是說、上帝所豫先立定的約、並不是那四百三十年後成立的律法所能取消、使那應許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