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36: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66:18
    我若心裏看重罪孽,主必不聽我。
  • 希伯來書 11:25
    寧可選擇跟上帝的子民同受虐待,也不願意有罪惡中暫時的享受。
  • 彼得前書 3:17
    你們行善而受苦,如果上帝的旨意願意這樣,總比行惡而受苦的好啊。
  • 以西結書 14:4
    故此你要告訴他們說:主永恆主這麼說:以色列家的人中間、每一個將他的偶像接上心頭、把陷於他罪孽中的因由放在自己面前、又前來見神言人的,我必按他眾多的偶像親自應付他,
  • 馬太福音 5:29-30
    若是你的右眼使你絆跌,你要把它剜出來,丟掉它;因為你肢體中的一肢失掉了,而你的全身不丟在地獄裏,這對於你倒還好。若是你的右手使你絆跌,你要把它砍下來,丟掉它;因為你肢體中的一肢失掉了,而你的全身不往地獄去,這對於你倒還好。
  • 馬太福音 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人若想要跟着我,就當棄絕自己,拿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 但以理書 3:16-18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應時對王說:『尼布甲尼撒王啊,這件事我們無需乎回答你。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上帝也能將我們從烈火燃燒着的窰中解救出來;王啊,他是一定會解救我們脫離你的手的。即或不然,王啊,願你知道、我們也決不事奉你的神,不向你所立的金像下拜。』
  • 但以理書 6:10
    但以理呢、雖明知有詔書經已簽蓋,他仍進入自己房屋——這房屋在房頂屋子裏、有窗戶開着、向着耶路撒冷——但以理仍然一日三次雙膝跪下、在他的上帝面前禱告稱謝,全照前此所作的。
  • 約伯記 35:3
    因為你心裏說:「你得了甚麼益處呢?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
  • 使徒行傳 5:40-41
    會眾聽從了迦瑪列,便把使徒叫來,打了一頓,囑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就給釋放了。使徒就從議院面前走開,心裏歡喜可以算作配為這名受侮辱的。
  • 馬太福音 13:21
    自己裏面卻沒有根,只是暫時的;及至因道而遭苦難或逼迫,立刻就絆跌了。
  • 彼得前書 4:15-16
    你們中間別有人因做兇手或盜賊、或為非作惡、或騷擾社會、而受苦了。但若因做基督徒而受苦,就別慚愧了,倒要因有這名而榮耀上帝呢。
  • 約伯記 34:7-9
    誰作人像約伯,喝嗤笑如喝水呢?他同作孽者結伴而行,他跟惡人一同走路。因為他說:「人樂於同上帝來往總是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