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36: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66:18
    如果我心裡偏向罪孽,主必不聽;
  • 希伯來書 11:25
    他寧願選擇和神的子民一同受苦,也不肯享受罪惡中暫時的快樂。
  • 彼得前書 3:17
    如果神的旨意是要你們受苦,那麼為行善受苦,總比為行惡受苦好。
  • 以西結書 14:4
    因此,你要告訴他們,對他們說:‘主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家的人中,凡把他的偶像接到心裡去,把那陷自己在罪孽中的絆腳石放在自己面前,卻又來見先知的,我耶和華必按他拜眾多偶像的罪報應他,
  • 馬太福音 5:29-30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勝過全身被丟進地獄裡。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勝過全身進到地獄裡去。
  • 馬太福音 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如果有人願意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 但以理書 3:16-18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回答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無需回答你。如果我們被扔在火窰裡,我們所事奉的神必能拯救我們;王啊!他必拯救我們脫離烈火的窰和你的手。(本節或譯:“如果我們所事奉的神能拯救我們,王啊!他必拯救我們脫離烈火的窰和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要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向你所立的金像下拜。”
  • 但以理書 6:10
    但以理知道這文告簽署了以後,就上到自己家裡樓頂上的房間,這房間的窗戶朝向耶路撒冷開著;他一日三次雙膝跪下,在他的神面前禱告稱謝,像往日一樣。
  • 約伯記 35:3
    你還說:‘你有甚麼益處呢?我不犯罪有甚麼好處?’
  • 使徒行傳 5:40-41
    就傳使徒進來,鞭打一頓,禁止他們奉耶穌的名傳講,就把他們釋放了。使徒歡歡喜喜從公議會裡出來,因為他們算是配得為主的名受辱。
  • 馬太福音 13:21
    可是他裡面沒有根,只是暫時的;一旦為道遭遇患難,受到迫害,就立刻跌倒了。
  • 彼得前書 4:15-16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因為殺人、或偷竊、或行惡、或好管閒事而受苦。如果因為作基督徒而受苦,不要以為羞恥,倒要藉著這名字榮耀神。
  • 約伯記 34:7-9
    有哪一個人像約伯呢?他喝褻慢如同喝水,他與作孽的同夥,他與惡人同行。因為他說過:‘人討神的喜悅,對他並無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