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伯记 29: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29:7
    义人关心穷人的冤屈,恶人对此漠不关心。
  • 箴言 25:2
    将事隐藏是上帝的荣耀,把事查明是君王的光荣。
  • 诗篇 68:5
    住在圣所的上帝是孤儿的父亲,寡妇的保护者。
  • 以斯帖记 2:7
    末底改收养了叔叔的女儿哈大沙,又名以斯帖,把她认作自己的女儿,因为她父母双亡。这女子体态优美,容貌动人。
  • 约伯记 31:18
    我自幼就如父亲般抚养孤儿,我自出母胎就照顾寡妇。
  • 以弗所书 5:1
    因此,你们既然是上帝疼爱的儿女,就要效法上帝。
  • 申命记 17:8-10
    “如果案件复杂,难以决断,如谋杀、诉讼、人身伤害等,就要把案件带到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地方,交给当值的利未祭司和审判官去审理。你们必须执行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宣告的判决,你们要谨慎遵行他们的一切指示。
  • 约伯记 24:4
    他们把贫民赶离正路,地上的穷人被迫东躲西藏。
  • 列王纪上 3:16-28
    一天,两个妓女到王面前告状。其中一个说:“我主啊,我跟这女人同住,我生了一个男孩,当时她也在场。我生产后三天,她也生了一个男孩。我们住在一起,除了我们二人,屋里没有别人。一天晚上,她不小心压死了自己的孩子。她半夜起来,趁我熟睡的时候抱走了我身边的孩子,放在她怀中,把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怀中。天快亮的时候,我起来给孩子喂奶,发现孩子死了。天亮后,我仔细察看孩子,发现孩子不是我生的。”另一个女人说:“不对!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第一个女人说:“不对!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两个女人在王面前争吵起来。王见她们二人都说活孩子是自己的,死孩子是对方的,就命人拿刀来。侍从把刀拿来后,王下令将那活孩子劈成两半,让她们各得一半。活孩子的母亲心疼自己的孩子,就说:“我主啊,把孩子给她吧,千万不要杀他!”但另一个女人却说:“孩子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开吧!”王说:“不可杀这孩子,把他交给刚才为孩子求情的女人吧!她是孩子的母亲。”以色列人听见王这样断案,都敬畏他,因为他们知道他有上帝所赐的智慧,可以秉公执法。
  • 雅各书 1:27
    在父上帝看来,纯洁无瑕的虔诚是指照顾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不让自己被世俗玷污。
  • 出埃及记 18:26
    他们负责随时审理百姓的事,遇到难断的案件就呈到摩西那里,自己则审理普通的事。
  • 申命记 13:14
    你们要认真查明真相。如果传闻属实,你们当中确有此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