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伯记 2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约伯记 13:3
    我真要对全能者说话;我愿与神理论。
  • 罗马书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 以赛亚书 1:18
    耶和华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
  • 罗马书 3:19-22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 耶利米书 3:5
    耶和华岂永远怀怒,存留到底吗?’看哪,你又发恶言又行坏事,随自己的私意而行。”
  • 约伯记 9:15
    我虽有义,也不回答他,只要向那审判我的恳求。
  • 罗马书 8:33-34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 耶利米书 12:1
    耶和华啊,我与你争辩的时候,你显为义;但有一件,我还要与你理论:恶人的道路为何亨通呢?大行诡诈的为何得安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