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3: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伯記 13:3
    我,我卻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對上帝辯明我的案情。
  • 約伯記 16:21
    但願人得以同上帝辯訴,就如同人跟朋友訴說一樣。
  • 約伯記 40:1-5
    永恆主應時對約伯說:『好辯的哪可同全能者挑剔是非呢?譴責上帝的儘管回答呀。』於是約伯回答永恆主說:『啊,我輕微,能答覆你甚麼?我只好用手摀口罷了。我說了一次,再不回答;說了兩次,就不再說。』
  • 以賽亞書 55:6-7
    『要趁永恆主可找到時尋找他,趁他相近時呼求他。惡人要離棄自己的路;奸惡之輩要棄掉自己的意圖,回轉來歸永恆主,讓永恆主憐憫他,來歸我們的上帝,因為上帝廣行赦免。
  • 以賽亞書 26:8
    哦,永恆主啊,我們等候你審判的路徑;你的名和稱號是我們心裏所羨慕的。
  • 哥林多後書 5:19-20
    這就是說,在基督裏、上帝叫世人跟他自己復和,不將他們的過犯算在他們賬上,又將這復和之道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替基督做大使,彷彿是上帝藉着我們來勸勉。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跟上帝復和吧。
  • 希伯來書 4:6
    那麼這安息既保留着要給一部分人進入,而先前得聽福音傳給他們的人又因不信、而沒有進入,
  • 約伯記 31:35-37
    哦,巴不得有一位肯聽我!(看哪,這是我所畫押的;願全能者答覆我!)哦,巴不得有和我爭訟者所寫的狀詞!那我就一定要帶在肩上,或綁在頭上為冠冕;我必向他訴說我腳步的數目;我必如人君一樣進到他面前。
  • 耶利米書 14:7
    『我們的罪孽雖作證告我們,永恆主啊,為你名的緣故行事吧!雖則我們多次轉離正道,犯罪得罪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