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19: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耶利米書 17:1
    猶大人之罪、錄以鐵筆、其鋒堅剛無匹、銘於心中、書於壇角。
  • 申命記 27:8
    當以律例諸言、明勒於石。
  • 出埃及記 32:16
  • 出埃及記 28:21
    玉上用鐫印法、鐫以色列族十二支派之名。
  • 申命記 27:2-3
    爾祖之上帝耶和華誓以產乳與蜜之地錫於爾曹、爾濟約但以入斯土、必立大石、堊以泥沙、書律法諸言於上、
  • 出埃及記 28:11-12
    猶玉工鐫印然、鐫以色列族名、於二玉上、鑄金二方、嵌玉其中。置二玉於公服之肩、於是亞倫必負以色列族名、於我耶和華前、以為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