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18: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11:6
    耶和華必使火炭落在惡人身上,烈火、硫磺和旱風是他們杯中的分。
  • 申命記 29:23
    又看見了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燒,沒有播種,沒有出產,寸草不生,好像耶和華在烈怒和怒火中毀滅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
  • 以賽亞書 34:9-10
    以東的河水都要變成石油,它的塵土必變成硫磺,它的地土要變成燒著的石油,晝夜不熄,煙氣永遠上騰,並且必世世代代變為荒涼,永永遠遠無人經過。
  • 約伯記 20:18-21
    他勞苦所得的必歸別人,自己卻不得吃用;他交易得來的財利,自己卻不得享用。因為他欺壓窮人,不顧他們,強搶不是自己建造的房屋。因為他內心沒有安寧,他不能保存他喜愛的東西。他吃得一無所剩,所以他的福樂不能持久;
  • 耶利米書 22:13
    “用不義的手段建造自己房屋、用不公正的方法建築自己樓房的,有禍了!他使自己的同胞白白作工,不把工資付給他們。
  • 約伯記 18:12-13
    他的氣力因飢餓衰敗,禍患預備使他跌倒。災禍侵蝕了他大部分的皮膚,死亡的長子吃掉了他的肢體。
  • 啟示錄 19:20
    那獸被捉住了;連同在獸面前用奇事迷惑人,使他們接受獸的記號,並且拜獸像的那假先知,也一起被捉住了。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拋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去。
  • 約伯記 31:38-39
    我的田地若呼冤控告我,地的犁溝若都一同哀哭;我若吃地裡的出產而不給價銀,或使地主氣絕身亡,
  • 哈巴谷書 2:6-11
    這些國民豈不都用譬喻、諷刺、暗語指著他們說:“那些濫得他人財物的,滿載別人抵押品的,有禍了!他們這樣要到幾時呢?”你的債主(“你的債主”或譯:“咬你的”)豈不忽然起來?擾亂你的豈不醒起?你就成了他們的擄物。因你搶掠多國,殺人流血,向全地各城和其中所有居民施行暴力,所以剩下的人也必搶掠你。你這為自己的家積聚不義之財,在高處搭窩,以逃避災害的,有禍了!你剪除多國的民,反害了自己;你所謀算的,使你的家蒙羞。石頭必從牆裡呼叫,梁木必在樹中應聲。
  • 撒迦利亞書 5:4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使這書卷出去,進入盜賊的家和指著我的名起假誓之人的家,這書卷必留在他的家中,要把他家裡的木料和石頭都毀滅(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啟示錄 21:8
    只是那些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所有說謊的人,他們的分是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就是第二次的死。”
  • 創世記 19:24
    當時,耶和華就使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