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13: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伯記 23:4
    我就在他面前陳明我的案件,滿口辯訴。
  • 約伯記 9:2-3
    「我真的知道是這樣,但人在神前怎能成為義呢?人若想要與他爭辯,千次中也不能回答一次。
  • 羅馬書 8:33-34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復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 約伯記 9:20
    我雖有義,我的口要定我有罪;我雖完全,他必證明我為彎曲。
  • 以賽亞書 43:26
    你儘管提醒我,讓我們來辯論;儘管陳述,自顯為義。
  • 約伯記 16:21
    願人可與神理論,如同人與朋友一樣;
  • 約伯記 40:7-8
    「你要如勇士束腰;我問你,你可以讓我知道。你豈可廢棄我的判斷?豈可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嗎?
  • 哥林多後書 1:12
    我們所誇的是:我們在世為人,特別是跟你們的關係,是憑着神所賜的坦率和真誠,不是靠人的聰明,而是靠神的恩惠;這是我們的良心可以作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