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9: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1約翰福音 5:8
  • 約翰一書 5:6
    聖子非他、即以水以血救世之耶穌基督是已。以水以血、不僅以水也。尚有聖神為之作證。聖神者、真諦也。
  • 以西結書 36:25
  • 撒迦利亞書 12:10
  • 提多書 3:5-7
    不視人之行為、一惟彼之仁愛、藉重生之洗禮、賜吾人以救拔;因聖神之妙工、予吾人以復新。而天主之所以沛然以聖神傾注於吾人之心者、實以我救主耶穌基督之功。吾人托其恩澤、乃得免罪復義、而承嗣永生之望焉。
  • 啟示錄 7:14
    予應之曰:「公自知之。」渠乃語予曰:若輩來自憂患中、備嘗艱辛、曾藉羔羊之血、自濯其袍、所服皜皜乎不可尚已;
  • 希伯來書 9:13
    夫以山羊牡牛之血、與夫牝牛之灰、灑於汙染之人、尚能潔其身而聖之;
  • 撒迦利亞書 13:1
  • 提多書 2:14
    基督為吾人自舍其身、正欲拯贖吾人、脫免一切罪惡、加以洗滌、俾得充其子民、發憤為善云耳。
  • 哥林多前書 1:30
    爾等得優遊於耶穌基督之中、天主之恩也;而耶穌基督實已成為吾人之智慧、正義、聖德、與救贖矣。
  • 約翰福音 13:8-10
    伯鐸祿曰:『主決不可為吾濯足!』耶穌曰:『予不汝濯、則汝無與於我。』西門伯鐸祿乃曰:『不惟吾足、且手與首!』耶穌曰:『已浴者第須濯足、而舉身皆潔。爾曹潔矣、顧亦有例外。』
  • 馬太福音 27:62
    是為備禮日。明日、司祭長偕法利塞人同謁比辣多曰:
  • 彼得前書 3:21
    此事實為洗禮之前影。洗禮者爾曹之所由濟渡也。非滌肉身之垢穢、乃憑耶穌基督之復活、而致良心之純潔、以事天主。
  • 詩篇 51:7
    嗟我小子。含罪而生。始孕母胎。自已染塵。
  • 哥林多前書 6:11
    爾中以前亦有屬此類者、今則已賴吾主耶穌基督之名及天主聖神之恩、而洗滌夙穢且受聖而復義矣。
  • 以弗所書 5:26
    以聖道和水、洗之使潔、俾其成聖、
  • 希伯來書 9:22
    吾人即曰一切器皿什物依法必藉血以淨、亦非過言。是故欲求罪孽之赦、除流血外、其道末由。
  • 啟示錄 1:5
    與真實無妄之見證、死者中最先復活、而統治世間萬王者、耶穌基督、降爾聖寵、錫爾平安、
  • 希伯來書 10:19-22
    兄弟乎、吾人茲得藉耶穌之寶血、遵其為吾人開闢之路、而自由進入閟幄矣。此新路也、亦生路也。其所通過之帷幕、則基督之肉身也。今吾人在天主宅中、既有偌大之司祭矣;吾人之心、既已灑脫罪累矣;吾人之身、既已洗濯於潔水之中矣;則吾人尚可不以一片赤誠、沛然不疑、而親近天主乎?
  • 使徒行傳 22:16
    莫使遲延、起、奉其名以受洗、用滌爾罪!」
  • 約翰一書 1:6-9
    吾人若曰吾已與天主神交心契、而同時猶行於暗昧之中、是為欺心之人、言不顧行、行不顧言者也吾人能實踐光明之道、有如天主之光明者、則吾人實已彼此神交心契、而天主聖子耶穌之寶血、實已滌除吾人之罪矣。若吾人自謂無罪、是為自欺、而無真諦存乎吾心。吾人苟能自訟其罪、立志自新、則全信全義之天主、必寬赦吾罪、且為蕩滌眾穢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