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6: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2:22-38
    「各位以色列人哪,請聽這些話:拿撒勒人耶穌是神向你們所證實的人;神藉著他在你們中間行了大能、神蹟和奇事,正如你們自己所知道的。這一位照著神設定的計劃和先見被交出去;你們就藉著外邦人的手,把他釘上十字架殺了。神卻解除了死亡的痛苦,使他復活,因為他本來就不能被死亡轄制。事實上,大衛指著他說:『我常常看見主在我面前;因他在我的右邊,我就不至於搖動。為此我內心歡喜,口舌快樂,並且我的肉身也要安居在盼望中。因為你不會把我的靈魂撇棄在陰間,也不會讓你的聖者經歷腐朽。你讓我明白了生命之道,使我在你面前充滿喜樂。』「各位兄弟,關於先祖大衛,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們:他不但死了,也被埋葬了,而且他的墳墓到今天還在我們這裡。既然大衛是先知,也知道神曾向他起誓說,要從他的後裔中興起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大衛又預先看見了,就講論基督復活的事,說:『他既沒有被撇棄在陰間,他的肉身也沒有經歷腐朽。』「這位耶穌,神已經使他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他被高舉在神的右邊,從父領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將聖靈傾注了下來。這正是你們現在所看見所聽見的。大衛並沒有升到諸天之上去,可是他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的敵人放在你的腳下做腳凳。』「因此,以色列全家都當確實知道:被你們釘上十字架的這位耶穌,神已經委任他為主、為基督了。」眾人聽了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他的使徒說:「各位兄弟,我們該做什麼呢?」彼得對他們說:「你們應當悔改,每個人都當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免,就會領受所賜的聖靈。
  • 約翰福音 15:22-25
    如果我沒有來,也沒有教導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恨我的,也恨我的父。如果我沒有在他們當中做別人從未做過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雖然看到了,還是恨我和我的父。不過這是為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記載的話:『他們無緣無故地恨我。』
  • 約翰福音 12:47-48
    如果有人聽了我的話卻不遵守,我不定他的罪;因為我來,不是為了定世人的罪,而是為了拯救世人。拒絕我,又不接受我話的人,自有定他罪的:我所講的話語,在末日要定他的罪。
  • 馬可福音 16:16
    信而受洗的人,將會得救;不信的人,將被定罪。
  • 使徒行傳 3:14-19
    你們拒絕了神聖、公義的那一位,而要求釋放一個殺人犯給你們。你們殺害了生命的創始者,神卻使他從死人中復活了!我們就是這事的見證人。現在,基於對他名的信心,他的名就使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個人健壯了;這由耶穌而來的信心,使他在你們眾人面前完全康復了。「同胞們,現在我知道,你們所做的是出於愚昧無知,就像你們的首領那樣。但神藉著眾先知的口所預言的,就是基督要受難的事,就這樣應驗了。所以,你們應當悔改,應當回轉,使你們的罪孽被抹去,
  • 約翰福音 8:42-47
    耶穌說:「如果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會愛我,因為我是出於神,並且從神那裡來。要知道,我並不是憑自己而來的,而是那一位差派了我。你們為什麼不明白我的話呢?這是因為你們聽不進我的話語。你們屬於你們的父——魔鬼,並且想要隨你們父的欲望去做。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不站在真理之中,因為他裡面沒有真理。他說虛假之事是出於自己的本性,因為他本來就是個說謊者,並且是說謊者之父。可是因為我講真理,你們就不相信我!你們當中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既然我講的是真理,你們為什麼不相信我呢?屬神的人,就聽神的話語;你們之所以不聽,是因為你們不屬於神。」
  • 約翰福音 8:23-24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從下面來,我從上面來;你們屬於這世界,我不屬於這世界。所以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將死在自己的罪孽中。』事實上,你們如果不信我就是那一位,就將死在自己的罪孽中。」
  • 希伯來書 3:12
    弟兄們,你們要當心,免得你們中間有人存著不信的邪惡之心,以致離開永生的神。
  • 約翰福音 5:40-44
    可是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我不接受從人而來的榮耀。不過我了解你們,你們裡面沒有屬神的愛。我奉我父的名來了,你們卻不接受我;如果有別人奉自己的名而來,你們倒會接受他。你們彼此接受榮耀,卻不尋求從獨一的神而來的榮耀,那怎麼能信呢?
  • 羅馬書 3:19-20
    我們知道,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好堵住每個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原來,藉著律法,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5-16
    這些猶太人不但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們,也驅逐了我們,並且不討神的喜悅,又與所有的人作對,阻止我們向外邦人傳道使外邦人得救。這樣,他們常常積滿自己的罪孽,而神的震怒在最後臨到了他們身上!
  • 提摩太前書 1:13
    雖然我原先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但是我卻蒙了憐憫,因為我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做的;
  • 約翰福音 3:18-21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所定的罪是這樣的:光來到了世界,人們卻因自己的行為邪惡,不喜愛光,反喜愛黑暗。事實上,所有作惡的人,都憎恨光,不來到光那裡,免得自己的行為被揭露出來;但行真理的人,卻來到光那裡,為了顯明自己所做的是在神裡面被做成的。」
  • 希伯來書 10:28-29
    任何拒絕摩西律法的人,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見證,就得不到憐憫而死,何況一個人踐踏了神的兒子,把那使自己成聖的立約之血看做是俗物,又侮辱了恩典的聖靈,你們想想,這個人難道不該受更厲害的懲罰嗎?
  • 使徒行傳 7:51-54
    「你們這些頑固不化、心和耳都未受割禮的人哪,你們總是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先怎樣,你們也怎樣。有哪一位先知,你們的祖先不逼迫呢?他們殺了那些預言那義者要來的先知,現在你們又成為那義者的出賣者和凶手了。你們領受了藉天使所設立的律法,卻不遵守。」他們聽了這些話就勃然大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齒。
  • 使徒行傳 26:9-10
    事實上,我自己曾經認為必須多做反對拿撒勒人耶穌之名的事,我在耶路撒冷也是這樣做的。我不但從祭司長們得了權柄把許多聖徒關進監獄,而且當他們被殺的時候,我也投了一票。
  • 羅馬書 7:9
    我從前活在律法之外,但是誡命一來,罪就活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