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6: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彼得前書 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你們的罪死了,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領你們到神面前。就肉體的方面說,他曾死去;就靈的方面說,他復活了;
  • 使徒行傳 3:14
    你們把那聖者義者拒絕了,反而要求給你們釋放一個殺人犯。
  • 腓立比書 3:7-9
    然而以前對我有益的,現在因著基督的緣故,我都當作是有損的。不但這樣,我也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為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為了他,我把萬事都拋棄了,看作廢物,為了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而是有因信基督而得的義,就是基於信心,從神而來的義,
  • 耶利米書 23:5-6
    “看哪!日子快到(這是耶和華的宣告),我必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執政為王,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正和公義。在他執政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必安然居住。人要稱他的名字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 哥林多前書 1:30
    你們因著神得以在基督耶穌裡,他使基督成了我們的智慧;就是公義、聖潔和救贖,
  • 羅馬書 10:3-4
    他們既然不明白神的義,而又企圖建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因為律法的終極就是基督,使所有信的人都得著義。
  • 約翰福音 5:32
    然而另有一位為我作證的,我知道他為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 羅馬書 3:21-26
    現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話可以證明: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就是神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毫無區別地臨到所有信的人。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但他們卻因著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贖罪祭”直譯作“贖罪或使神息怒之法”),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為的是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了人從前所犯的罪,好在現今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又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提摩太前書 3:16
    敬虔的奧祕真偉大啊,這是眾人所公認的,就是:“他在肉身顯現,在聖靈裡稱義(“在聖靈裡稱義”或譯:“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列國,被世人信服,被接到榮耀裡。”
  • 以賽亞書 42:21
    耶和華為自己公義的緣故,喜歡使律法為大為尊。
  • 但以理書 9:24
    “為你的同胞和你的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結束過犯,終止罪惡,遮蓋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且膏抹至聖所(“至聖所”或譯:“至聖者”)。
  • 加拉太書 5:5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熱切等候所盼望的義。
  • 使徒行傳 7:52
    有哪一個先知,你們的祖先不迫害呢?你們殺了那些預先宣告那義者要來的人,現在又把那義者出賣了,殺害了。
  • 哥林多前書 15:14-20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就是枉然,你們的信也是枉然,我們也會被人認為是替神作假見證的了,因為我們為神作過見證說,他使基督復活了。如果死人沒有復活,神也就沒有使基督復活了。因為如果死人沒有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就是徒然,你們仍在你們的罪裡。那麼,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就滅亡了。如果我們在基督裡只在今生有盼望,就比所有人更可憐了。現在基督已經從死人中復活,成為睡了的人初熟的果子。
  • 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有罪的,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 使徒行傳 2:32
    這位耶穌,神已經使他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
  • 希伯來書 10:5-13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祭品和禮物不是你所要的,你卻為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喜悅的;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神啊!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前面說:“祭品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要的,也不是你所喜悅的。”這些都是按照律法獻的;接著又說:“看哪!我來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可見他廢除那先前的,為要建立那後來的。我們憑著這旨意,藉著耶穌基督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已經成聖。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著事奉,多次獻上同樣的祭品,那些祭品永遠不能把罪除去。唯有基督獻上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來。此後,只是等待神把他的仇敵放在他的腳下,作他的腳凳。
  • 羅馬書 8:33-34
    誰能控告神揀選的人呢?有神稱我們為義了。誰能定我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死了,而且復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 羅馬書 5:17-21
    如果因著那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那一人而掌權,那些蒙豐富的恩典並且得公義為賞賜的,就更要因這一位耶穌基督在生命中掌權了。這樣看來,因一次的過犯,所有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所有人都被稱義得生命了。因著那一人的悖逆,眾人就被列為罪人;照樣,因著這一人的順服,眾人也被列為義人了。律法的出現,是要叫過犯增多;然而罪在哪裡增多,恩典就更加增多了。罪藉著死掌權;照樣,恩典也藉著義掌權,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生。
  • 羅馬書 1:17
    神的義就是藉著這福音顯明出來,本於信而歸於信,正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 約翰福音 3:14
    摩西在曠野怎樣把銅蛇舉起,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 以賽亞書 45:24-25
    人論到我必說:‘只有在耶和華裡面才有公義和能力’;向他發怒的,都必來到他面前,並且要蒙羞。以色列所有的後裔,都必靠耶和華得稱為義,並要誇勝。”
  • 使徒行傳 17:31
    因為他已經定好了日子,要藉著他所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使他從死人中復活,給萬人作一個可信的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