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6: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2:22-38
    “以色列人哪,請聽聽這幾句話:正如你們所知道的,神已經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了大能、奇事、神蹟,向你們證明他是神所立的。他照著神的定旨和預知被交了出去,你們就藉不法之徒的手,把他釘死了。神卻把死的痛苦解除,使他復活了,因為他不能被死亡拘禁。大衛指著他說:‘我時常看見主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必不會動搖。為此我的心快樂,我的口舌歡呼,我的肉身也要安居在盼望中。因你必不把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必不容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已經把生命之路指示了我,必使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弟兄們,關於祖先大衛的事,我不妨坦白告訴你們,他死了,葬了,直到今日他的墳墓還在我們這裡。他是先知,既然知道神向他起過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又預先看見了這事,就講論基督的復活說:‘他不會被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這位耶穌,神已經使他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他既然被高舉到神的右邊,從父領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他澆灌下來,這就是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他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因此,以色列全家應當確實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他們聽了以後,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應當作甚麼呢?”彼得說:“你們應當悔改,並且每一個人都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聖靈,那白白的恩典。
  • 約翰福音 15:22-25
    如果我沒有來,也沒有對他們講過甚麼,他們就沒有罪;但現在他們的罪是無可推諉的了。恨我的,也恨我的父。如果我沒有在他們中間作過別人沒有作過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現在我和我的父,他們都看見了,也都恨惡。這就應驗了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他們無故地恨我。’
  • 約翰福音 12:47-48
    人若聽見我的話卻不遵守的,我不審判他,因為我來不是要審判世人,而是要拯救世人。棄絕我又不接受我的話的人,自有審判他的。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定他的罪;
  • 馬可福音 16:16
    信而受洗的必定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 使徒行傳 3:14-19
    你們把那聖者義者拒絕了,反而要求給你們釋放一個殺人犯。你們殺了那‘生命的創始者’,神卻使他從死人中復活。我們就是這件事的見證人。是他的名—因信他的名—使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個人強壯了。這從耶穌而來的信心,當著你們眾人面前,把他完全醫好了。弟兄們,我知道你們所作的,是出於無知,你們的官長也是這樣。但神曾經藉著眾先知的口,預先宣告他所立的基督將要受害的事,就這樣應驗了。所以你們應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著塗抹。
  • 約翰福音 8:42-47
    耶穌說:“如果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是從神那裡來的;我已經來到這裡。我不是憑著自己來的,而是神差了我來。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因為我的道你們聽不進去。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喜歡按著你們的父的私慾行事。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兇手,不守真理,因為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本性,因為他本來就是說謊者,也是說謊的人的父。我講真理,你們卻因此不信我。你們中間有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講真理,你們為甚麼不信我呢?出於神的,就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的。”
  • 約翰福音 8:23-24
    耶穌說:“你們是從地上來的,我是從天上來的;你們屬這世界,我卻不屬這世界,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在自己的罪中死亡;你們若不信我就是‘那一位’,就要在自己的罪中死亡。”
  • 希伯來書 3:12
    弟兄們,你們要小心,免得你們中間有人存著邪惡、不信的心,以致離棄了永活的神;
  • 約翰福音 5:40-44
    然而你們卻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我不接受從人而來的稱讚;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神的愛。我奉我父的名而來,你們不接待我;如果有別人以自己的名義而來,你們倒接待他。你們彼此接受稱讚,卻不尋求從獨一的神而來的稱讚,怎麼能信呢?
  • 羅馬書 3:19-20
    然而我們曉得,凡律法所說的,都是對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讓每一個人都沒有話可講,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因為藉著律法,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5-16
    這些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眾先知,又把我們趕出來。他們得不到神的喜悅,並且和所有的人作對,阻撓我們向外族人傳道,不讓他們得救,以致惡貫滿盈。神的忿怒終必臨到他們身上。
  • 提摩太前書 1:13
    我從前是褻瀆神的、迫害人的、凌辱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為我是在不信的時候,由於無知而作的。
  • 約翰福音 3:18-21
    信他的,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上,世人因為自己的行為邪惡,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罪的原因,就在這裡。凡作惡的都恨光,不來接近光,免得他的惡行暴露出來。凡行真理的,就來接近光,好顯明他所作的都是靠著神而作的。”
  • 希伯來書 10:28-29
    如果有人干犯了摩西的律法,憑著兩三個證人,他尚且得不到憐憫而死;何況是踐踏神的兒子,把那使他成聖的立約的血當作俗物,又侮辱施恩的聖靈的人,你們想想,他不是應該受更嚴厲的刑罰嗎?
  • 使徒行傳 7:51-54
    “你們頸項剛硬、心和耳都未受割禮的人哪!你們時常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先怎樣,你們也怎樣。有哪一個先知,你們的祖先不迫害呢?你們殺了那些預先宣告那義者要來的人,現在又把那義者出賣了,殺害了。你們領受了由天使傳達的律法,卻不遵守。”眾人聽了這些話,心中非常惱怒,就向著司提反咬牙切齒。
  • 使徒行傳 26:9-10
    從前,我也認為應該多方敵對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後來就在耶路撒冷這樣作了。我得到了眾祭司長授權,把許多聖徒關在監裡,並且他們被殺的時候,我也表示同意。
  • 羅馬書 7:9
    在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誡命一來,罪就活了,我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