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翰福音 15: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马太福音 10:22
    而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憎恨。但坚忍到底的终必得救。
  • 约翰福音 16:3
    他们这样做,是因为没有认识父,也没有认识我。
  • 马太福音 24:9
    那时,人要使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又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憎恨。
  • 约翰福音 8:19
    于是他们问他:“你的父在哪里?”耶稣回答:“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是认识我,也会认识我的父。”
  • 马太福音 10:18
    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统治者和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
  • 哥林多前书 15:34
    你们要醒悟为善,不再犯罪;因为有人不认识神。我说这话是要使你们羞愧。
  • 启示录 2:3
    你能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而不困倦。
  • 诗篇 69:7
    因我为你的缘故受了辱骂,满面羞愧。
  • 使徒行传 28:25-27
    他们间彼此不合,就分散了;未散以先,保罗说了一句话:“圣灵藉以赛亚先知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是对的。他说:‘你去对这百姓说:你们听了又听,却不明白;看了又看,却看不清。因为这百姓的心麻木,耳朵塞着,眼睛闭着,免得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会医治他们。’
  • 罗马书 1:28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扭曲的心,做那些不该做的事,
  • 约翰福音 8:54
    耶稣回答:“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了什么;荣耀我的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的你们的神。
  • 马太福音 5:11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迫害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
  • 哥林多前书 2:8
    这智慧,今世有权有位的人没有一个知道,若知道,他们就不会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了。
  • 帖撒罗尼迦后书 1:8
  • 马太福音 10:39
    得着性命的,要丧失性命;为我丧失性命的,要得着性命。”
  • 1约翰福音 2:3-4
  • 彼得前书 4:13-14
    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是有福的,因为荣耀的灵,就是神的灵,在你们身上。
  • 使徒行传 9:16
    我也要指示他,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
  • 使徒行传 17:23
    我到处走走的时候,仔细观察你们所敬拜的,发现一座坛,上面写着‘献给未识之神明’。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我现在向你们宣告:
  • 使徒行传 3:17
    “如今,弟兄们,我知道你们做这事是出于无知,你们的官长也是如此。
  • 哥林多后书 4:3-6
    即使我们的福音被遮蔽,那只是对灭亡的人遮蔽。这些不信的人被这世界的神明弄瞎了心眼,使他们看不见基督荣耀的福音。基督本是神的像。我们不是传自己,而是传耶稣基督为主,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使我们知道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脸上。
  • 使徒行传 5:41
    他们欢欢喜喜地离开议会,因他们算配为这名受辱。
  • 以赛亚书 66:5
    你们因耶和华言语而战兢的人哪,当听他的话:“你们的弟兄,就是恨恶你们,因我名赶出你们的,曾说:‘愿耶和华彰显荣耀,好让我们看见你们的喜乐。’但蒙羞的终究是他们!
  • 路加福音 6:22
    人为人子的缘故憎恨你们,拒绝你们,辱骂你们,把你们当恶人除掉你们的名,你们就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