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5: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0:22
    你們將為我的名而被眾人憎恨,但堅忍到底的必定得救。
  • 約翰福音 16:3
    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他們根本不認識父,也不認識我。
  • 馬太福音 24:9
    「那時,你們將遭人迫害、殺害,並因我的名而被萬民憎恨。
  • 約翰福音 8:19
    他們問:「你的父在哪裡?」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如果你們認識我,也會認識我的父。」
  • 馬太福音 10:18
    你們要因我的緣故被帶到官長和君王面前,在他們和外族人面前為我做見證。
  • 哥林多前書 15:34
    你們該醒悟了!不要繼續犯罪,因為你們當中有些人不認識上帝。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
  • 啟示錄 2:3
    你曾堅定不移地為我的名受苦,沒有氣餒。
  • 詩篇 69:7
    我為了你的緣故遭受辱罵,羞辱滿面。
  • 使徒行傳 28:25-27
    他們彼此意見不一。在他們散去之前,保羅說了一句話:「聖靈藉以賽亞先知對你們祖先所說的話真是一點不錯,祂說,『你去告訴百姓,你們聽了又聽,卻不明白;看了又看,卻不領悟。因為這百姓心靈麻木,耳朵發背,眼睛昏花,以致眼睛看不見,耳朵聽不見,心裡不明白,無法回心轉意,得不到我的醫治。』
  • 羅馬書 1:28
    既然他們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心思敗壞,做不當做的事。
  • 約翰福音 8:54
    耶穌說:「如果我為自己爭取榮耀,那榮耀算不了什麼。但使我得榮耀的是我的父,你們也稱祂為你們的上帝。
  • 馬太福音 5:11
    「人們因為我的緣故侮辱、迫害、肆意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 哥林多前書 2:8
    只可惜世上當權的人沒有一個明白這智慧。他們要是明白,就不會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8
    懲罰那些不認識上帝、不聽從有關我們主耶穌之福音的人。
  • 馬太福音 10:39
    試圖保全自己生命的反而會失去生命,但為我捨棄生命的反而會得到生命。
  • 1約翰福音 2:3-4
  • 彼得前書 4:13-14
    反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起受苦。這樣,你們在祂的榮耀顯現時可以和祂一同歡喜快樂。如果你們為基督的緣故受辱駡,就有福了!因為上帝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 使徒行傳 9:16
    我會讓他知道他必為我的名而受許多的苦。」
  • 使徒行傳 17:23
    我在街上走的時候,觀察了你們所敬拜的對象,發現一座祭壇上面寫著『獻給未知之神』。這位你們不認識卻在敬拜的神明,我現在介紹給你們。
  • 使徒行傳 3:17
    「弟兄們,我知道你們的所作所為是出於無知,你們的官長也是一樣。
  • 哥林多後書 4:3-6
    然而,即使我們所傳的福音被遮蔽,也是在那些滅亡的人當中被遮蔽。那些不信的人是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以致看不見基督榮耀的福音之光。基督是上帝的本像。我們並非傳揚自己,而是傳揚耶穌基督是主,並且為耶穌的緣故而作你們的奴僕。因為那吩咐光從黑暗中照射出來的上帝光照了我們的心,為要讓我們認識上帝在耶穌基督的面容上所彰顯的榮耀。
  • 使徒行傳 5:41
    使徒離開公會後,為自己有資格為主的名受辱而歡喜。
  • 以賽亞書 66:5
    對耶和華的話心存敬畏的人啊,要聽祂的話:「你們的弟兄憎恨你們,因為我的緣故而棄絕你們,他們譏諷說,『願耶和華得榮耀,我們好看看你們的歡樂!』他們必受羞辱。
  • 路加福音 6:22
    你們為人子的緣故而遭人憎恨、棄絕、侮辱、毀謗,就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