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赛亚书 5: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赛亚书 10:2
    你们冤枉穷人,夺去我子民中困苦者的权利,掳掠寡妇,抢劫孤儿。
  • 雅各书 5:6
    你们冤枉好人、残害无辜,他们也没有反抗。
  • 箴言 17:15
    放过罪人、冤枉义人,都为耶和华所憎恶。
  • 诗篇 94:21
    他们结党攻击义人,残害无辜。
  • 弥迦书 7:3
    他们善于作恶。领袖和审判官索要贿赂,显贵袒露心中的恶欲,朋比为奸。
  • 弥迦书 3:11
    城里的首领为贪赃而枉法,祭司为银子而施教,先知为钱财而占卜。他们却宣称倚靠耶和华,说:“耶和华不是在我们当中吗?灾祸不会临到我们。”
  • 箴言 31:4-5
    利慕伊勒啊,君王不可喝酒,不可喝酒,首领不宜喝烈酒,免得喝酒后忘记律例,不为困苦人伸张正义。
  • 以赛亚书 1:23
    你的首领是叛逆之徒,与盗贼为伍,个个收受贿赂,贪图好处,不为孤儿辩护,不替寡妇申冤。
  • 申命记 16:19
    不可徇私枉法、偏心待人,收受贿赂,因为贿赂能蒙蔽智者的眼睛,使正直人颠倒是非。
  • 箴言 24:24
    判恶人无罪的,必遭万人咒诅,为列国痛恨。
  • 历代志下 19:7
    现在你们应当敬畏耶和华,谨慎办事,因为我们的上帝耶和华毫无不义,不偏待人,不受贿赂。”
  • 箴言 17:23
    恶人暗中收受贿赂,颠倒是非。
  • 马太福音 27:24-25
    彼拉多见再说也无济于事,反而会引起骚乱,于是拿了一盆水来,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自己负责。”众人都说:“流祂血的责任由我们和我们的子孙承担!”
  • 列王纪上 21:13
    又叫两名无赖当众作证指控拿伯咒诅上帝和君王。然后众人把拿伯拖出城外,用石头打死了他。
  • 马太福音 23:35
    因此,所有义人在地上所流的血,就是从义人亚伯的血,直到你们在圣所和祭坛之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都要归到你们身上。
  • 出埃及记 23:6-9
    “不可在诉讼案中冤枉穷人。不可诬告别人,不可杀害正直无辜的人,因为我必惩罚作恶之人。不可收受贿赂,因为贿赂蒙蔽人的眼目,使人颠倒是非。不可欺凌在你们中间寄居的人,因为你们也曾经在埃及寄居,知道身在异乡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