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賽亞書 10: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1:52
    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拿去知識的鑰匙,自己不進去,又阻止要進去的人。”
  • 馬太福音 23:23
    “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哪,你們有禍了!你們把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律法上更重要的,就如正義、憐憫和信實;這些更重要的是你們應當作的,但其他的也不可忽略。
  • 路加福音 11:42-44
    然而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把薄荷、茴香和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卻把公義和愛神的事疏忽了;這些是你們應當作的,但其他的也不可疏忽。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喜愛會堂裡的高位和人在巿中心的問安。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不顯露的墳墓,走在上面的人並不知道。”
  • 以賽亞書 5:8
    那些使房屋連接房屋,使田地連接田地,以致不留餘地的人,有禍了!你們只可以獨居在境內。
  • 彌迦書 3:1-4
    我說:“雅各的首領,你們要聽,以色列家的官長,你們也要聽;難道你們不知道公平嗎?然而,你們恨惡良善,喜愛邪惡,從人身上剝皮,從人骨頭上剔肉。你們吃我民的肉,剝他們的皮,打斷他們的骨頭,切成像鍋裡的塊,像釜中的肉塊。那時,他們要向耶和華呼求,耶和華卻不應允他們。到那時,耶和華必掩面不顧他們,因為他們行了惡事。”
  • 哈巴谷書 2:6
    這些國民豈不都用譬喻、諷刺、暗語指著他們說:“那些濫得他人財物的,滿載別人抵押品的,有禍了!他們這樣要到幾時呢?”
  • 詩篇 94:20-21
    憑著律例製造奸惡,藉著權位行毀滅的,怎能和你相交呢?他們集結起來攻擊義人,把無辜的人定了死罪。
  • 馬太福音 23:13-16
    “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哪,你們有禍了!你們在人面前關了天國的門,自己不進去,連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准他們進去。﹙有些抄本有第
  • 路加福音 11:46-47
    耶穌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擔的擔子叫人擔,自己連一個指頭也不動。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修造先知的墳墓,而那些先知正是你們祖先所殺的,
  • 以賽亞書 5:20-22
    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有禍了!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視為聰明的人,有禍了!那些勇於喝酒,又精於調和濃酒的人,有禍了!
  • 彌迦書 6:16
    你跟隨了暗利的規例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順從了他們的計謀;因此,我必使你荒涼,使你(“你”原文作“她”)的居民被嗤笑;你們也必擔當我民的羞辱。
  • 以賽亞書 5:18
    那些人虛假的繩索牽引罪孽,又像用車繩拉罪惡的人,有禍了!
  • 馬太福音 23:27
    “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哪,你們有禍了!你們好像粉飾了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各樣的污穢;
  • 馬太福音 23:29
    “虛偽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哪,你們有禍了!你們建造先知的墓,修飾義人的碑,
  • 耶利米書 22:13
    “用不義的手段建造自己房屋、用不公正的方法建築自己樓房的,有禍了!他使自己的同胞白白作工,不把工資付給他們。
  • 哈巴谷書 2:9
    你這為自己的家積聚不義之財,在高處搭窩,以逃避災害的,有禍了!
  • 彌迦書 3:9-11
    雅各家的首領,你們要聽這個,以色列家的官長,你們也要聽;你們厭惡公平,屈枉正直,用人血建錫安,以罪孽造耶路撒冷。城中的首領為賄賂而審判,祭司為薪俸而教導,先知為銀子說默示,他們竟倚靠耶和華,說:“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嗎?災禍必不會臨到我們身上。”
  • 但以理書 6:8-9
    王啊!現在求你立這禁令,簽署這份文告,使禁令不能更改。按照瑪代和波斯的律法,這樣的禁令是不能廢除的。”於是大利烏王簽署了這禁令文告。
  • 馬太福音 11:21
    “哥拉遜啊,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在你們那裡行過的神蹟,如果行在推羅和西頓,它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 哈巴谷書 2:19
    你這對木頭說“起來”,對啞石說“醒吧”的人,有禍了!它怎能教導你呢?看哪!它包金鑲銀,裡面卻全無氣息。
  • 約翰福音 19:6
    祭司長和差役看見耶穌,就喊叫說:“把他釘十字架!把他釘十字架!”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自己把他帶去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
  • 哈巴谷書 2:12
    你這用人血做城,憑邪惡立鎮的,有禍了!
  • 哈巴谷書 2:15
    你這請鄰舍喝酒,卻把毒物混入,使他醉倒,為要見他赤裸的,有禍了!
  • 約翰福音 9:22
    他的父母這樣說,是因為怕猶太人,原來猶太人已經定好了,不論誰承認耶穌是基督,就要把那人趕出會堂。
  • 馬太福音 26:24
    正如經上指著人子所說的,他固然要離世,但出賣人子的那人有禍了!他沒有生下來倒好。”
  • 詩篇 58:2
    不是的,你們心中策劃奸惡;你們的手在地上施行強暴(本句原文作“你們在地上稱出你們手中的強暴”)。
  • 以斯帖記 3:10-13
    於是王從自己的手中取下戒指,交給猶大人的敵人,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看怎樣好,就怎樣待他們吧。”正月十三日,王的書記都召了來,照著哈曼的一切吩咐,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下旨,又用王的戒指蓋上印,頒給總督、各省的省長和各族的領袖。王旨交給眾驛使傳到王的各省,吩咐要在一日之內,在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把所有的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孺,都全部毀滅、殺絕、除盡,並且搶奪他們的財產。
  • 猶大書 1:11
    他們有禍了,因為他們走上了該隱的道路,又為了財利闖進巴蘭的歧途,並且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
  • 以賽亞書 5:11
    那些清早起來,追求濃酒,留連到晚上,以致因酒發燒的人,有禍了!
  • 以賽亞書 3:11
    惡人卻有禍了,他們必遭災難,因為他們必按自己手所作的得報應。
  • 列王紀上 21:13
    然後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這兩個流氓當眾作見證控告拿伯,說:“拿伯曾經咒詛神和君王。”眾人就把拿伯拉出城外,用石頭打他,把他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