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8: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7:11
    昔民受律例時、利未子孫任祭司職、若人賴此、罔有缺乏、則毋庸別設一祭司、依麥基洗德班聯、不依亞倫班聯、
  • 加拉太書 3:21
    曰、律法與上帝之許相反乎、非也、若所賜之法、能使人生、則恃法可稱義矣、
  • 希伯來書 7:18
    夫舊法無益、罔有功效、則遂廢弛、
  • 希伯來書 8:6
    今所立之約尤善、其許人之福更大、耶穌為其中保、故受職至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