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伯來書 7: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8:3
    律法是因肉體而軟弱無力,所作不到的,神作到了:他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式,為了除掉罪,就在肉體中把罪判決了,
  • 使徒行傳 13:39
    信靠他的人就得稱義了。
  • 加拉太書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以說是神所認識的,怎麼還回到那些軟弱貧乏的言論,情願再作它們的奴僕呢?
  • 希伯來書 7:11-12
    這樣看來,如果藉著利未人的祭司制度能達到完全的地步(人民是在這制度下領受律法的),為甚麼還需要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另外興起一位祭司,而不照著亞倫的體系呢?祭司的制度既然更改了,律法也必須更改。
  • 希伯來書 7:19
    (因為律法從來沒有使甚麼得到完全,)另一方面,它卻帶來了更美的盼望,藉著這盼望,我們就可以親近神。
  • 提摩太前書 4:8
    因為操練身體,益處還少;唯獨操練敬虔,凡事有益,享有今生和來世的應許。
  • 希伯來書 8:7-13
    如果頭一個約沒有缺點,就沒有尋求另一個約的必要了。可是神指責他們,說:“看哪,主說,日子要到了,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訂立新約。這新約不像從前我拉他們祖先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日子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沒有遵守我的約,我就不理會他們。這是主說的。主說:‘因為在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面,寫在他們的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必不用教導自己的鄰居,和自己的同胞,說:你要認識主。因為所有的人,從最小到最大的,都必認識我。我也要寬恕他們的不義,決不再記著他們的罪惡。’”神既然說到新的約,就是把前約當作舊的了;那變成陳舊衰老的,就快要消逝了。
  • 加拉太書 3:17
    我要這樣說,神預先立好的約,那四百三十年後才有的律法,不能把它廢掉,使那應許落空。
  • 希伯來書 10:1-9
    律法既然是以後要來的美好事物的影子,不是本體的真象,就不能憑著每年獻同樣的祭品,使那些進前來的人得到完全。如果敬拜的人一次得潔淨,良心就不再覺得有罪,那麼,獻祭的事不是早就停止了嗎?可是那些祭品,卻使人每年都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能把罪除去。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祭品和禮物不是你所要的,你卻為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喜悅的;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神啊!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前面說:“祭品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要的,也不是你所喜悅的。”這些都是按照律法獻的;接著又說:“看哪!我來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可見他廢除那先前的,為要建立那後來的。
  • 羅馬書 3:31
    這樣說來,我們以信廢掉了律法嗎?絕對不是,倒是鞏固了律法。
  • 希伯來書 13:9
    你們不要被各樣怪異的教訓勾引去了。人心靠著恩典,而不是靠著食物得到堅定,才是好的;因為那些拘守食物的人,從來沒有得過益處。
  • 加拉太書 3:15
    弟兄們,我照著人的常理說:一個立好了的約,雖然是人所立的,卻沒有人可以廢棄或增加。
  • 加拉太書 4: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哪!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過律法嗎?
  • 希伯來書 9:9-10
    這第一進會幕是現今的時代的預表,其實所獻的禮物和祭品,都不能使敬拜的人在良心上得到完全。這些只是關於飲食和各樣潔淨的禮儀,是在“更新的時候”來到之前,為肉體立的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