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5: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彼得後書 2:20-22
    如果他們藉著認識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已經擺脫了世俗的污穢,但後來又被這些事纏住、俘虜了,他們的處境會比以前更糟糕。他們明知道正路,卻背棄了傳給他們的神聖誡命,這樣倒不如不知道的好。俗語說得好:「狗轉過身來,吃自己所吐的;豬洗乾淨了,又回到污泥裡去打滾。」這些話正好用在他們身上。
  • 加拉太書 2:21
    我不廢棄上帝的恩典,倘若靠遵行律法可以成為義人,基督的死便毫無意義了。
  • 羅馬書 9:31-32
    以色列人靠遵行律法追求義,卻徒勞無功。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他們不憑信心,只靠自己的行為去追求義,結果就在那塊「絆腳石」上跌倒了。
  • 羅馬書 11:6
    既然說是出於恩典,就不再基於行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 希伯來書 12:15
    你們要謹慎,以免有人失去上帝的恩典,長出苦毒的根擾亂你們,玷污眾人。
  • 羅馬書 4:4-5
    人工作得來的工錢不算是恩典,是應得的。但對於只信赦免罪人的上帝、不靠功勞的人,他的信就被算為義。
  • 羅馬書 3:20
    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視為義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
  • 加拉太書 5:2
    聽著!我保羅鄭重地告訴你們,如果你們接受割禮,基督對你們就毫無益處。
  • 希伯來書 6:4-6
    有些人曾蒙上帝光照,嚐過天賜恩典的滋味,有份於聖靈,嚐過上帝之道的甘美,領悟到永世的權能,卻背棄了真道,讓他們重新悔改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等於把上帝的兒子重新釘在十字架上,使祂再度公開受辱。
  • 羅馬書 10:3-5
    他們不知道上帝所賜的義,想努力建立自己的義,不肯服從上帝的義。其實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的,使所有信靠祂的人都可以得到義。關於律法的義,摩西寫道:「人若遵行律法的誡命,就必活著。」
  • 啟示錄 2:5
    因此,要回想你在哪裡跌倒了,並且悔改,照起初所行的去行。否則,我就要到你那裡,將你的燈臺從原處拿走。
  • 加拉太書 1:6-9
    我很驚訝,你們竟然那麼快就背棄了藉著基督的恩典呼召你們的上帝,去追隨別的福音!其實那並不是福音,只是某些人擾亂你們的信仰,想篡改基督的福音。即便是我們或天使,若另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以前傳給你們的福音相悖,也該受咒詛。我們已經說過,現在我再說一次:如果有人向你們傳別的福音,跟你們以前接受的不同,那人該受咒詛。
  • 彼得後書 3:17-18
    因此,親愛的弟兄姊妹,你們既然預先知道了這些事,就應該提防,不要讓那些不法之徒用錯謬的理論引誘你們,使你們失去原本堅固的立場。相反,你們要在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中不斷長進,越來越認識祂。願榮耀歸給祂,從現在直到永遠。阿們!
  • 希伯來書 10:38-39
    屬我的義人必靠信心而活。他若畏縮退後,我必不喜悅他。」但我們都不是退後走向滅亡的人,而是因為有信心而靈魂得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