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5: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5:16
    吾故曰:爾等亟應努力於靈修、而不可縱情恣慾也。
  • 羅馬書 8:4-5
    所望吾人不復從欲而從神、庶幾律法之正義、得以成全於吾人之身。蓋從欲者、體欲之情;而從神者、體神之情。
  • 約翰福音 6:63
    若見人子昇歸本宅、又將如何?
  • 羅馬書 8:2
    蓋聖神惟生之法、已因基督而脫吾人於罪與死之法矣。
  • 彼得前書 4:6
    且已亡之人、亦何為能聞福音乎?蓋使若輩身雖因人而死、靈則得以托主而生耳。
  • 羅馬書 8:10
    誠能得基督寓爾心中、則肉體雖因罪而死、而神魂乃因義而生。
  • 哥林多後書 3:6
    不寧惟是、使吾儕足以任新約之役者、亦惟天主而已。此約也、非本乎文字、乃本乎聖神。蓋文字乃肅殺之具、而聖神則生命之源也。
  • 啟示錄 11:11
    越三日有半、天主之生氣入其屍身、二證復起、見者莫不駭愕。
  • 哥林多前書 15:45
    按經所載、始祖亞當賦有血氣之生命;而後來之亞當、則為賦予生命之神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