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5: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6:6
    應知吾人之故我、已與之同釘於十字架上;於是罪孽之身、已蕩然毀滅、而吾人不復為罪孽之奴矣。
  • 羅馬書 8:13
    爾如從欲、取死之道也。存神去欲、得生之道也。
  • 羅馬書 13:14
    務須服膺吾主耶穌基督、有如衣之被體。毋汲汲以滿足情慾為事也。
  • 加拉太書 5:16-18
    吾故曰:爾等亟應努力於靈修、而不可縱情恣慾也。蓋情慾長則靈心消、靈心長則情慾消;兩者相敵、致爾心有餘而力不足。然爾如能順從聖神之靈感、則不復吟呻於律法之下矣。
  • 羅馬書 8:9
    倘若天主之神寓於爾心、則爾不依乎欲、而依乎神矣。蓋無基督之神者、非其徒也。
  • 彼得前書 2:11
    親愛之同道乎、人生在世、猶如作客他鄉、務望自愛、切弗縱情恣慾、以戕賊心靈。
  • 加拉太書 6:14
    吾則異於是、吾所誇者、惟在吾主耶穌基督之十字聖架而已。因此、世之與我已互釘於十字聖架之上、而恝然相遺矣。
  • 加拉太書 3:29
    夫爾等既屬基督即為亞伯漢之裔、亦即承恩諾之嗣子也。
  • 哥林多前書 3:23
    爾則屬於基督、而基督屬於天主。
  • 哥林多後書 10:7
    何爾等眼光之淺耶!若有自矜其為基督之僕、曷一思吾儕亦未嘗非基督之僕也。
  • 加拉太書 5:20
    拜偶像、行巫術、仇恨爭競、好勝忿怒朋比釁隙、
  • 哥林多前書 15:23
    惟此中亦各按其序:基督實為先薦之果、而信奉基督者之復活、則有待乎基督之重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