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5: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5:24-25
    凡屬基督者、已滅肉體之情欲、如釘之十字架、我儕若賴神而生、則當遵神而行、
  • 羅馬書 8:12-14
    如是、兄弟乎、我儕非負肉體之債、致我從肉體而行、爾曹若從肉體而行、必死、若以聖神而滅身之邪行、必生、蓋凡為天主之神所導者、是為天主之子、
  • 加拉太書 5:19-21
    縱欲之行、顯而易知、即姦淫、苟合、污穢、邪侈、拜偶像、巫術、結仇、爭鬥、媢嫉、忿怒、釁隙、朋黨、異端、媢嫉、兇殺、沈湎、饕餮之類、我昔告爾、今復告爾、凡行此者、必不得天主之國、
  • 加拉太書 6:8
    以慾而種者、必由慾穫敗壞、以神而種者、必由神穫永生、
  • 歌羅西書 3:5-10
    故當滅爾在地之肢體所作之罪、即姦淫、污穢、邪侈、惡慾、貪婪、貪婪與拜偶像同罪、因此諸事天主之震怒、臨於不信之人、昔爾生於罪惡中、亦曾行之、今當去此一切、以及忿怒、怨恨、暴戾、謗讟並口中淫穢之詞、彼此勿誑言、蓋爾已脫舊人與其所行、而衣以新人、即以智慧日新者、循造之之像也、
  • 羅馬書 8:4-5
    使我儕不從肉體而從聖神、可成律法之義、蓋從肉體者體肉體之事、從聖神者體聖神之事、
  • 彼得前書 2:11
    我所愛者、爾曹在世既為賓客羈旅、我勸爾去肉體之慾、即敵靈者也、
  • 羅馬書 13:13-14
    惟端莊以行如在晝日、勿饕餮沈湎、勿色欲邪蕩、勿爭鬥娼嫉、惟衣被主耶穌基督、爾為身慮、勿致縱慾、
  • 哥林多後書 7:1
    至愛者乎、我儕既得如此之應許、則當自潔、除身心之諸污、畏天主以成聖、○
  • 羅馬書 6:12
    故爾曹勿容罪操權於爾將死之身、致循其慾、
  • 約翰一書 2:15-16
    勿愛斯世及斯世之物、人若愛斯世、則愛父之愛、不在其內、蓋凡在世、如肉體之慾、眼目之慾、及一生一生或作富有之驕奢、皆非由父、乃由世也、
  • 以弗所書 2:3
    昔我眾亦在其內、逞肉體之慾、隨身心所欲而行、本為天主所怒、與他人無異、
  • 猶大書 1:19-21
    此等人離教結黨、屬血氣未感於聖神者、可愛者乎、爾當以所信至聖之道自建、感於聖神而祈禱、當以愛天主之愛而自守、希望我主耶穌基督矜憐、使爾得永生、
  • 彼得前書 4:1-4
    基督為我儕身受苦難、爾曹亦當有此心志、以為鎧甲、蓋凡身受苦難者、息於犯罪、使爾曹今後不從人慾、而順天主之旨、以度在世所餘之光陰、我從異邦人之意、邪侈、縱慾、放飲、饕餮、沈湎、更行拜偶像可憎之事、往時如是已足矣、彼見爾不與之同淫佚放蕩、則異而謗爾、
  • 彼得前書 1:14
    爾既為順命之子、則毋如昔蒙昩之時、放縱嗜慾、
  • 彼得前書 1:22
    爾既賴聖神、而潔己心、致能順真理、以愛兄弟無偽、則當由清潔之心、彼此切愛、
  • 加拉太書 3:17
    我言昔天主為基督有原文抄本無為基督句所預定之約、四百三十年後之律法不能廢之、使所許者歸於虛、
  • 彼得前書 4:6
    是以福音亦傳於死者、使其身按世人受審、審或作刑靈魂賴天主得生、使其身按世人受審靈魂賴天主得生原文作使其以身受審判依人以神得生依天主
  • 歌羅西書 2:11
    與基督聯合、而受割禮、非人手所行者、既去肉體之罪、即受基督之割禮、
  • 羅馬書 8:1
    是故凡屬基督耶穌、不從肉體而從聖神者、有原文抄本無不從肉體而從聖神句不定罪、
  • 哥林多前書 7:29
    兄弟乎、所餘之時無幾、故有妻者當如無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