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书 5: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马太福音 7:12
    因此在任何事上,你们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们,你们也应当怎样对待别人。要知道,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教导。
  • 利未记 19:18
  • 加拉太书 6:2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将成全基督的律法。
  • 马可福音 12:31
    “其次就是‘要爱邻如己。’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
  • 马太福音 22:39-40
    其次的也和它类似,‘要爱邻如己。’全部律法和先知书都是以这两条诫命为依据的。”
  • 罗马书 13:8-10
    你们对任何人都不要亏欠什么;唯有在彼此相爱的事上,要常以为亏欠。实际上,爱别人的,就成全了律法。这是因为,那“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窃,不可贪心”的诫命,或是别的什么诫命,都包含在“要爱邻如己”这一句话里了。爱是对邻人不做恶事,因此爱是成全律法的。
  • 约翰福音 13:34
    “我给你们一条新的命令:就是要你们彼此相爱,就如我爱你们,为要使你们也彼此相爱。
  • 利未记 19:34
  • 雅各书 2:8-11
    不过,你们如果照着经上那条至尊的律法“要爱邻如己”完全实行,你们就做得很好了。但如果你们偏待人,就是犯罪,并被律法指证是违犯律法的人。因为那遵守整个律法的人,只在一条上跌倒,就成了干犯所有律法的了。原来那位说过“不可通奸”的,也说过“不可杀人”。你即使不通奸,却杀人,你还是成了违犯律法的人。
  • 提摩太前书 1:5
    这样吩咐的目的是爱。爱是发自洁净的心、无愧的良心,以及不虚假的信仰。
  • 马可福音 12:33
    以全心、全智、全力来爱神,并且要爱邻如己,这是比所有的燔祭和各种祭祀都重要的。”
  • 马太福音 19:18-19
    那个人就问:“哪些诫命呢?”耶稣回答说:“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窃、不可做伪证、要孝敬父母、要爱邻如己。”
  • 路加福音 10:27-37
    他回答说:“你要以全心、全灵、全力、全意爱主——你的神,并且要爱邻如己。”耶稣说:“你回答得对。你这样去做,就将活着。”那个人却要显示自己为义,就对耶稣说:“那么,谁是我的邻人呢?”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去,途中遇到强盗。他们剥去他的衣服,把他打得半死,丢下他走了。恰好有一个祭司从那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另一边走了过去。有一个利未人也正好来到那地方,看见他,也同样地从另一边走了过去。可是,有一个撒马利亚人行路来到他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怜悯之心,上前来,在他的伤处倒上油和酒,包扎好,然后把他扶上自己的牲口,带到旅店里照顾他。第二天,他拿出两个银币交给店家,说‘请你照顾他,一切额外的费用,我回来的时候将还给你。’“你认为,这三个人中,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那人的邻人呢?”律法师说:“是那个怜悯他的人。”耶稣对他说:“你去如此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