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4:2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4:23
    婢出者、循人道、婦出者、因應許、
  • 加拉太書 3:29
    若宗基督、則可謂亞伯拉罕裔、而為嗣子、享所許之福矣、
  • 羅馬書 9:8-9
    是亞伯拉罕身生眾子、不得盡為上帝眾子、惟所許之眾子、可為裔明矣、其所許之言云、屆期吾至、撒拉氏必生子、
  • 使徒行傳 3:25
    汝為先知弟子、承上帝所賜祖宗之約、謂亞伯拉罕曰、天下兆民、將藉爾裔而受福、
  • 羅馬書 4:13-18
    蓋上帝許亞伯拉罕及其苗裔、可為嗣子以得土、非恃法、乃信而稱義、若恃法為嗣子、則信歸烏有、許亦無益、有法、此有刑、無法、則無犯法、故應許本乎信、實由上帝恩、而應許益堅、且及苗裔、其為裔、不惟遵法、乃效吾父亞伯拉罕之信、經云、我命爾為萬民父焉、且上帝使死者生、變無為有亞伯拉罕篤信上帝、故在其前、得為吾眾之父、亞伯拉罕本絕望、因信而有望、得為萬民父、如上帝云、爾之後裔、將若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