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5:6
    亞伯蘭信永恆主,永恆主就給他算為義了。
  • 羅馬書 4:21-22
    並且堅確地相信、有話應許的、上帝必有能力實行。因此這就算為他的義了。
  • 雅各書 2:23
    這樣,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的那一段經、便得應驗了;他又得以稱為「上帝的朋友」了。
  • 羅馬書 4:24
    也是為我們這將要被算為義的、這相信那叫我們主耶穌從死人中活起來的、這種人寫的。
  • 羅馬書 4:3-6
    因為經上怎麼說呢?『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了。』工錢給作工的人、原不是按恩惠、而是按「該得」算的;而對那沒有作工、只信那稱不虔之人為義的、他的信就算為他的義了。』正如大衛也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為有福;
  • 羅馬書 4:9-11
    如此看來,這稱為有福、是指着受割禮的人呢?還是也指着沒受割禮的人呢?我們說:『亞伯拉罕的信是算為義。』那麼是怎麼算呢?是在受割禮時候呢?還是在沒受割禮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時候,乃是在沒受割禮時候啊。他領受了割禮為象徵,做沒受割禮時因信而稱的義的印記,好使他做一切沒受割禮而信的人的父,(叫義可以算為他們的),
  • 哥林多後書 5:19-21
    這就是說,在基督裏、上帝叫世人跟他自己復和,不將他們的過犯算在他們賬上,又將這復和之道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替基督做大使,彷彿是上帝藉着我們來勸勉。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跟上帝復和吧。他叫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了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之義。
  • 加拉太書 3:9
    可見以信為本的都跟有信心的亞伯拉罕同蒙祝福。
  • 羅馬書 9:32-33
    為甚麼緣故呢?這是因為他們不本着信心而求,反以為可本着行為而求:他們正碰倒在那碰腳的石頭上啊!正如經上所記:『你看,我把一塊碰腳的石頭、令人絆跌的磐石放在錫安,信靠他的必不至於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