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10:4
    其實基督乃是律法的終極,叫一切信的人都歸於義的。
  • 加拉太書 2:16
    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由於行律法,無非是憑着信基督耶穌而已;那麼、我們自己也就信了基督耶穌,好叫我們可以由信基督、而不由於行律法、得稱為義;因為血肉之人無論如何都不能由行律法得稱為義。
  • 羅馬書 7:24-25
    慘苦啊,我這個人!誰能援救我脫離這有死掌權的身體呢?感謝上帝,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論我自己、我是心思上給上帝之律做奴僕,而肉體上給罪之律做奴僕的。
  • 使徒行傳 13:38-39
    所以同人弟兄們,你們要知道、罪赦之恩是藉着這個人而傳布給你們的。你們靠着摩西的律法所不能得開脫的、靠着這個人、凡相信的、就都得開脫了。
  • 歌羅西書 2:17
    這一些原是以後之事的影兒,真體乃是屬基督的。
  • 希伯來書 10:1-14
    律法所有的既僅僅是將來美好事物的影兒,而不是那些事物的本體,它總不能用人們每年不斷供獻的同樣祭物使上前去敬拜的人完全無罪。若不然,這些祭物豈不早已停止、而不被供獻麼?因為禮拜的人已經儘一次地得了潔淨,完全不再有罪的意識了。其實在這些事上、每年反而使人記起罪來呢;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是不能把罪除掉的。所以基督進入世界的時候,他仿彿是用詩人的話來說:『祭物和供物、你未嘗願要過,你只為我豫備了身體以自獻為祭。全燔祭和為罪獻的祭、你未嘗喜悅過。於是我說:「看哪,我來了;上帝啊,我來是要遵行你旨意的」;關於我的事、經卷上已有記載了。』以上既說:『祭物和供物、全燔祭和為罪獻的祭、你未嘗願要過,也未嘗喜悅過(而這種祭物卻是按照律法而供獻的);以後又說:『看哪,我來了、是要遵行你旨意的』。可見他是取消那先前的,為要立定那在後的啊。本着這個旨意,藉着耶穌基督儘一次之供獻身體,我們已成為聖別了。再者,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着、作事奉的工,屢次供獻同樣的祭物、永不能把罪除掉的祭物。惟獨這一位、卻替罪獻了一次的祭,就永續不斷地坐在上帝的右邊;以後就只期待着、到他的仇敵都被處置做他腳的凳子為止。因為他用一次的供獻、就已使聖別的人永持不變地完全無罪了。
  • 加拉太書 4:2-3
    他乃是在監護人和管家之下、直到父親豫定的時候。我們也是這樣:我們做孩童時,就是在世俗所信之「宇宙星質之靈」底下做奴僕。
  • 馬太福音 5:17-18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毁廢律法或神言人;我來不是要毁廢,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都過去了,一點或一鈎也決不能從律法書上過去;一切必須實現的、總必實現。
  • 加拉太書 2:19
    因為憑着律法、我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着上帝而活。
  • 希伯來書 7:18-19
    這一來,一方面因規條之劣弱和無益,先前的條例就被廢掉(律法是未曾叫甚麼事完全及格的);另一方面,一個較好的指望也就被引進了來,讓我們可以藉着這個來親近上帝。
  • 羅馬書 7:7-9
    這樣,我們可怎麼說呢?律法是罪麼?斷乎不是。不過、若不是由於律法,我就不知道罪是甚麼。若不是律法說:「你不可貪慾」,我就不知道貪慾是甚麼。然而罪趁着機會、藉着誡命、在我身上動起各種的私慾來。因為在律法以外、罪是死的。從前在律法以外、我活着;誡命一來到,罪活了起來,我就死了。
  • 哥林多前書 4:15
    在基督裏、你們縱然有上萬的童年導師,父親卻不多;因為是我在基督耶穌裏、藉着福音生了你們。
  • 加拉太書 3:25
    今「信」既已來到,我們就不再在童年導師之下了。
  • 希伯來書 9:8-16
    聖靈以此指明:儘先前帳幕還有地位時,進入天上聖所的路總還沒有顯明出來。(那種帳幕原是表樣、象徵這現世時期的);按這制度,所供獻的禮物和祭物都不能使禮拜的人良知上完全潔淨,只是關於飲食和幾樣不同的洗濯、不過是屬肉身的律例、制定着到改正時期為止罷了。但基督來到了、做一位已實現的美事之大祭司、卻通過那較大較完全的帳幕、不是人手造的、就是說、不屬於這被創造之世的、進入天上的聖所,也沒有藉着山羊和牛犢的血,乃藉着自己的血、儘一次地進去,就立得了永世的贖放。若山羊和公牛的血、跟母牛犢的灰、灑在被俗污沾染的人身上、尚且能使他們成聖別、以致肉身潔淨,何況基督的血呢?基督藉着永恆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地獻與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潔淨我們的良知,除去屬死的行為,使我們能事奉永活的上帝麼?故此基督做了一個新的約的中保,蒙召的人就可以得到所應許的永世基業;因為已經有了受死的事、來贖赦前約之下犯法的罪了。哪裏有遺囑,哪裏立遺囑者的死就必須提證出來。
  • 羅馬書 3:20-22
    所以血肉人在上帝面前、都不能由律法上的行為得稱為義:因為由於律法、人才認識罪。但如今呢、上帝救人的義已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了,是律法和神言人們所見證的;然而上帝救人的義、卻是憑着那信耶穌基督的心、加給一切信的人的;並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