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10:4
    其實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的,使所有信靠祂的人都可以得到義。
  • 加拉太書 2:16
    但我們知道人被稱為義人不是靠遵行律法,而是靠信耶穌基督。所以我們信了基督耶穌,以便因信基督而被稱為義人,而不是靠遵行律法,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被稱為義人。
  • 羅馬書 7:24-25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個被死亡控制的身體呢?感謝上帝,祂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救了我!這樣看來,我的內心服從上帝的律法,但我罪惡的本性卻服從犯罪的律。
  • 使徒行傳 13:38-39
    所以,弟兄們,你們應該知道,赦罪的信息是藉著耶穌傳給你們的。你們靠遵行摩西律法不能被稱為義人,只有信靠耶穌才能被稱為義人。
  • 歌羅西書 2:17
    這些都不過是將來之事的影子,那真實的本體是基督。
  • 希伯來書 10:1-14
    律法只是將來美事的一個投影,並非本體的真像,所以年復一年的獻祭不能使前來敬拜的人純全。否則,獻祭的事早已終止了,因為敬拜的人若獻一次祭就能徹底得到潔淨,他們就不再覺得有罪了。然而,每年獻祭的事都使人想起自己的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根本不能除去人的罪。所以,基督來到世上的時候曾說:「上帝啊,祭物和供物非你所悅,你為我預備了身體。你並非喜愛燔祭和贖罪祭。於是我說,『上帝啊,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我的事都記在聖經上了。』」基督首先說:「祭物、供物、燔祭和贖罪祭都不是你想要的,也不是你喜悅的。」這些都是依照律法獻上的。然後祂又說:「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這樣,祂廢除了前者,為要設立後者。上帝的旨意是: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自己的身體,便使我們永遠聖潔了。祭司都要天天站著供職,一次次地獻上同樣的祭物,只是這些祭物根本不能除罪。而基督一次獻上自己成為永遠的贖罪祭後,就坐在上帝的右邊,等待祂的仇敵成為祂的腳凳。祂憑自己的一次犧牲,使那些得以聖潔的人永遠純全。
  • 加拉太書 4:2-3
    他一樣要受監護人和管家的約束,一直到他父親指定他繼承產業的日子為止。我們也一樣,當我們還是孩童的時候,我們受世界基本規條的轄制。
  • 馬太福音 5:17-18
    「不要以為我是來廢除律法和先知書,我不是來廢除,乃是來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消失了,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會廢除,全都要成就。
  • 加拉太書 2:19
    事實上,我因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了,不再受它的束縛,使我可以為上帝而活。
  • 希伯來書 7:18-19
    以前的條例由於本身的弱點和無益被廢除了,因為律法並沒有使人變得純全。但如今,我們可以藉著一個更美好的盼望來到上帝面前。
  • 羅馬書 7:7-9
    那麼,我們可以說律法本身是罪嗎?當然不是!沒有律法,我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律法若不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然而,罪卻趁機利用誡命在我裡面生出各種貪念,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沒認識律法之前是活的,但律法來了之後,罪就活了,而我卻死了。
  • 哥林多前書 4:15
    雖然有千萬老師將基督的事教導你們,但父親並不多,因為我藉著福音在基督耶穌裡成為你們的父親。
  • 加拉太書 3:25
    現在信耶穌的時代已經來臨,我們不再受律法監管。
  • 希伯來書 9:8-16
    聖靈藉此指明,只要頭一個聖幕還在,進入至聖所的路就還沒有開啟。這件事是一個象徵,告訴現今的世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都不能使敬拜的人良心純全,因為這些不過是關於飲食和各樣潔淨禮儀的外在規條,等新秩序的時代一到,便不再有效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美好新約的大祭司,祂進入了那更偉大、更全備、非人手建造、不屬於這個世界的聖幕。祂只進入至聖所一次便完成了永遠的救贖,用的不是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自己的血。如果把山羊血、公牛血和母牛犢的灰灑在污穢的人身上,就可以使他們聖潔,身體得到潔淨,更何況基督藉著永恆的靈把自己毫無瑕疵地獻給上帝呢?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脫離導致滅亡的行為,以便事奉永活的上帝嗎?因此,祂是新約的中保,藉著死亡救贖了觸犯舊約的人,好叫那些蒙召的人得到所應許的永恆基業。凡是遺囑,必須等到立遺囑的人死了以後才能生效。
  • 羅馬書 3:20-22
    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視為義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有律法和眾先知做見證。人只要信耶穌基督,就可以被上帝稱為義人,沒有一個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