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8:5
    所以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和典章;人應該遵行這些,按照它們生活,我是耶和華。
  • 羅馬書 10:5-6
    論到出於律法的義,摩西寫著說:“遵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這些事而活。”但那出於信心的義卻這樣說:“你心裡不要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把基督領下來,)
  • 羅馬書 4:14
    如果屬於律法的人才能成為後嗣,信就沒有作用,應許也就落空了。
  • 羅馬書 11:6
    既然是靠著恩典,就不再是由於行為了;不然的話,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 羅馬書 4:4-5
    作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是他應得的。可是,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稱不敬虔的人為義的神的,他的信就算為義了。
  • 羅馬書 4:16
    所以,成為後嗣是因著信,為的是要按著神的恩典,使給所有後裔的應許堅定不移,不但臨到那屬於律法的人,也臨到那效法亞伯拉罕而信的人。亞伯拉罕在神面前作我們眾人的父,
  • 馬太福音 19:17
    耶穌說:“為甚麼問我關於善的事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如果你想進入永生,就應當遵守誡命。”
  • 路加福音 10:25-28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應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呢?”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怎麼念的呢?”他回答:“你要全心、全性、全力、全意愛主你的神,並且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答得對,你這樣行,就必得生命。”
  • 羅馬書 9:30-32
    既是這樣,我們還有甚麼可說的呢?那不追求義的外族人卻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律法的義”原文作“義的律法”),卻達不到律法的要求。這是甚麼緣故呢?因為他們不憑信心,只靠行為。他們絆倒在那絆腳石上,
  • 尼希米記 9:29
    你警告他們,要他們轉向你的律法;但他們狂妄自大,不聽從你的誡命,犯罪干犯你的典章。人應遵行這些典章,按照它們生活,他們卻固執地扭轉肩頭,硬著頸項,不肯聽從。
  • 以西結書 20:11
    我把我的律例賜給他們,把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如果遵行,就必因此活著。
  • 以西結書 20:13
    可是以色列家在曠野背叛了我,沒有遵行我的律例,棄絕了我的典章(人如果遵行這些,就必因此活著),大大褻瀆了我的安息日,那時我說我要把我的烈怒倒在他們身上,在曠野把他們滅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