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2:16 >>

本节经文

  • 中文標準譯本
    不過我們知道:人被稱為義不是本於律法上的行為,而是藉著信耶穌基督。於是我們信了基督耶穌,為要因信基督稱義,而不是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會被稱為義。
  • 新标点和合本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 和合本2010(上帝版-简体)
    可是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律法的行为,而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为要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律法的行为称义,因为,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称义。
  • 和合本2010(神版-简体)
    可是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律法的行为,而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为要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律法的行为称义,因为,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称义。
  • 当代译本
    但我们知道人被称为义人不是靠遵行律法,而是靠信耶稣基督。所以我们信了基督耶稣,以便因信基督而被称为义人,而不是靠遵行律法,因为无人能够靠遵行律法而被称为义人。
  • 圣经新译本
    既然知道人称义不是靠行律法,而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也就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是靠行律法;因为没有人能靠行律法称义。
  • 中文标准译本
    不过我们知道:人被称为义不是本于律法上的行为,而是藉着信耶稣基督。于是我们信了基督耶稣,为要因信基督称义,而不是本于律法上的行为,因为没有一个人本于律法上的行为会被称为义。
  • 新標點和合本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 和合本2010(上帝版-繁體)
    可是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
  • 和合本2010(神版-繁體)
    可是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
  • 當代譯本
    但我們知道人被稱為義人不是靠遵行律法,而是靠信耶穌基督。所以我們信了基督耶穌,以便因信基督而被稱為義人,而不是靠遵行律法,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被稱為義人。
  • 聖經新譯本
    既然知道人稱義不是靠行律法,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就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是靠行律法;因為沒有人能靠行律法稱義。
  • 呂振中譯本
    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由於行律法,無非是憑着信基督耶穌而已;那麼、我們自己也就信了基督耶穌,好叫我們可以由信基督、而不由於行律法、得稱為義;因為血肉之人無論如何都不能由行律法得稱為義。
  • 文理和合譯本
    既知人之見義、非由行律、乃由信耶穌基督、則信乎耶穌基督、俾由信而見義、不由行律、蓋無人由行律而見義也、
  • 文理委辦譯本
    知人非恃法而行、乃信耶穌基督稱義、故信基督耶穌、欲因信而稱義、非恃法而行焉、恃法而行者、無人稱義也、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
    既知人得稱義非由行律法、乃由信耶穌基督、故我儕亦信耶穌基督、欲由信基督稱義、不由行律法、蓋無人由行律法得稱義也、
  • 吳經熊文理聖詠與新經全集
    雖然、吾人既知人之成義、非憑律法、惟憑篤信基督、故毅然惟基督是信、亦欲緣篤信基督、不恃律法、而成義耳。無他、血氣之倫、未有僅憑遵行律法、而成義者也。
  •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know that a person is not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by faith in Jesus Christ. So we, too, have put our faith in Christ Jesus that we may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no one will be justified.
  •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s Version
    Here is what we know. No one is made right with God by obeying the law. It is by believing in Jesus Christ. So we too have put our faith in Christ Jesus. This is so we can be made right with God by believing in Christ. We are not made right by obeying the law. That’s because no one can be made right with God by obeying the law.
  •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yet we know that a person is not justified by works of the law but 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 so we also hav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in order to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by works of the law no one will be justified.
  • New Living Translation
    Yet we know that a person is made right with God by faith in Jesus Christ, not by obeying the law. And we hav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so that we might be made right with God because of our faith in Christ, not because we have obeyed the law. For no one will ever be made right with God by obeying the law.”
  •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and yet because we know that a person is not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by faith in Jesus Christ, even we ourselves hav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This was so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no human being will be justified.
  •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nevertheless, knowing that a person is not justified by works of the Law but through faith in Christ Jesus, even we hav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so that we may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works of the Law; since by works of the Law no flesh will be justified.
  • New King James Version
    knowing that a man is not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by faith in Jesus Christ, even we hav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for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no flesh shall be justified.
  •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yet knowing that a man is not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 even we believed on Christ Jesus,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shall no flesh be justified.
  •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know that no one is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by faith in Jesus Christ. And we hav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so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no human being will be justified.
  • King James Version
    Knowing that a man is not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by the faith of Jesus Christ, even we have believed in Jesus Christ,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by the faith of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for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shall no flesh be justified.
  •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yet we know that no one is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by the faithfulness of Jesus Christ. And we have come to believe in Christ Jesus, so that we may be justified by the faithfulness of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no one will be justified.
  • World English Bible
    yet knowing that a man is not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 even w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no flesh will be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交叉引用

  • 腓立比書 3:9
    並且要被認定在他裡面——不是擁有那本於律法的自己的義,而是擁有那藉著信基督而來的義,就是來自神、基於信的義;
  • 羅馬書 9:30
    那麼,我們要怎麼說呢?那原來沒有追求義的外邦人,卻得到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
  • 詩篇 143:2
    不要對你的僕人進行審判,因為在你面前,沒有一個活人是義人。
  • 羅馬書 3:19-28
    我們知道,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好堵住每個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原來,藉著律法,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但如今,神的義已經在律法之外顯明出來,被律法和先知們所見證,那就是:神的義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臨到所有信的人,並沒有分別。要知道,每個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但藉著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卻無償地被稱為義。神預先定下耶穌為平息祭,是用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為要顯明神自己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過去所犯的罪,為了在現今的時刻顯明他的義,好表明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然如此,還有什麼可誇耀的呢?根本沒有。憑著什麼法則呢?憑著行為的法則嗎?不是!而是憑著信的法則。就是說,我們認為:人被稱為義,是藉著信,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
  • 彼得前書 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了贖罪而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把你們帶到神的面前。照著肉身說,基督固然被處死了;但照著靈說,他卻得以復活了。
  • 羅馬書 4:2
    事實上,如果亞伯拉罕本於行為被稱為義,他就有可誇耀的;然而在神面前他並沒有可誇耀的。
  • 彼得前書 1:18-21
    因為你們知道,你們被救贖,脫離祖先所傳下來的虛妄行為,不是憑著會朽壞的東西,如銀子或金子,而是憑著那像羔羊一樣毫無瑕疵、毫無玷汙的基督寶血。基督在創世以前就已經被神預先知道,又在這末後的時代為你們的緣故顯明出來。藉著基督,你們信靠那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又賜他榮耀的神,以致你們的信仰和盼望也都在於神。
  • 1約翰福音 2:1-2
  • 使徒行傳 13:38-39
    所以各位兄弟,你們應當知道:罪得赦免,是因著這一位傳給你們的。在你們藉著摩西的律法,不能被稱為義的一切事上,藉著這一位,所有相信的人都被稱為義了。
  • 彼得前書 2:24
    他在木頭上,以自己的身體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孽,好使我們既然向罪而死,就能向義而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得了痊癒。
  • 羅馬書 4:5-6
    但是,一個人雖沒有做工,卻信靠那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神,這人的信就被算為義。正如大衛也論到神所算為義之人的福份,這義與行為無關;他說:
  • 希伯來書 7:18-19
    原來,一方面,先前的條例因著本身的軟弱和無用,就被廢棄了,因為律法沒有使任何事物完全;另一方面,一個更美好的盼望卻被帶來了;藉著這個盼望,我們可以親近神。
  • 羅馬書 3:30
    既然神真是一位;他要使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也要使沒有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
  • 彼得前書 1:2
    就是按照父神的預知,藉著聖靈分別為聖,以致順從耶穌基督,又蒙他寶血所灑的人:願恩典與平安多多地加給你們!
  • 羅馬書 4:13-15
    原來,賜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繼承世界的應許,不是藉著律法,而是藉著因信而得的義。這是因為,如果本於律法的才是繼承人,信就落了空,應許也就無效了。事實上,律法帶來了震怒,所以哪裡沒有律法,哪裡也就沒有過犯。
  • 加拉太書 4:5
    為要救贖律法之下的人,好使我們得到兒子的名份。
  • 加拉太書 5:4
    你們這些藉著律法被稱為義的人,你們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墮落了。
  • 羅馬書 1:17
    原來,神的義就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本於信,以至於信,正如經上所記:「義人將因信而活。」
  • 彼得前書 1:8-9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愛他;雖然如今看不到他,卻信他,並且懷著無法描述、充滿榮耀的喜樂而歡欣跳躍,因為你們正在領受你們信仰的結果,就是靈魂的救恩。
  • 約伯記 9:29
  • 彼得後書 1:1
    耶穌基督的奴僕和使徒西門彼得,致那些藉著我們的神、救主耶穌基督的義,與我們領受同樣寶貴信仰的人:
  • 約伯記 9:2-3
  • 約伯記 25:4
  • 羅馬書 8:3
    因肉體軟弱的緣故,律法所做不到的,神卻做到了——神派遣了自己的兒子成為罪的肉身樣式,並且為了贖罪,用肉身判決了罪,
  • 啟示錄 7:9
    這些事以後,我觀看,看哪,有一大群人,沒有人能夠數過來。他們來自各國家、各支派、各民族、各語言群體。他們身穿白袍,手裡拿著棕櫚枝,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
  • 啟示錄 7:14
    我對他說:「我主啊,你是知道的。」他就對我說:「這些人都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他們用羔羊的血洗淨了自己的袍子,使它們潔白了。
  • 1約翰福音 1:7
  • 加拉太書 3:22-24
    然而,經上的話把萬物都圈在罪孽之下,為要使這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賜給那些相信的人。只是在這信仰臨到之前,我們都被圈在律法之下受看守,直到這將要來臨的信仰被啟示出來。這樣,律法一向是我們的導師,直到基督,好使我們能因信稱義。
  • 使徒行傳 4:12
    除他以外,沒有救恩;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必須靠著得救。」
  • 羅馬書 8:30-34
    而且,神預先所定下的人,神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使他們得榮耀。那麼,對這些事我們要怎麼說呢?神如果支持我們,誰還能反對我們呢?神既然沒有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所有的人捨棄了他,難道不會把萬有也連同他一起賜給我們嗎?到底誰能控告那些蒙神揀選的人呢?神是稱人為義的那一位!到底誰能定我們的罪呢?基督耶穌是已經死了的那一位——但更要說,他已經復活了,而且現今在神的右邊,還為我們代求!
  • 路加福音 10:25-29
    這時候,忽然有一個律法師站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什麼才會繼承永恆的生命呢?」耶穌對他說:「律法上是怎麼寫的?你是怎麼讀的呢?」他回答說:「你要以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主——你的神,並且要愛鄰如己。」耶穌說:「你回答得對。你這樣去做,就將活著。」那個人卻要顯示自己為義,就對耶穌說:「那麼,誰是我的鄰人呢?」
  • 羅馬書 4:24-5:2
    也是為我們寫的;我們信靠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就將被算為義。主耶穌被交出去,是為了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了我們稱義。這樣,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了;我們也藉著他,因信進入了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以盼望神的榮耀而誇耀。
  • 哥林多後書 5:19-21
    這就是說,在基督裡,神使世人與自己和好,不把他們的過犯算在他們的身上,又把這和好的福音託付了我們。因此我們是基督的特使,就像神藉著我們在勸告人——我們代替基督請求說:「與神和好吧!」神使那位沒有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 約翰福音 20:31
    但這些事被記下來,是要你們相信耶穌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使你們因著信,就奉他的名有生命。
  • 哥林多前書 6:11
    你們有些人過去是這樣,但是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名,藉著我們神的靈,你們已經被洗淨了,被分別為聖了,被稱為義了。
  • 詩篇 130:3-4
    主耶和華啊,如果你察看罪孽,誰能站立得住呢?然而赦免在於你,好使人敬畏你。
  • 加拉太書 3:10-14
    凡是本於律法上行為的人,都在詛咒之下,因為經上記著:「任何人不持守、不遵行律法書上所記載的一切,都是被詛咒的。」所以,明顯地沒有人能藉著律法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因為經上說:「義人將因信而活。」律法不是本於信,但是「遵行這些事的人,將因此而活。」基督替我們成了詛咒,從律法的詛咒中救贖了我們,因為經上記著:「凡是被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詛咒的。」這是為了讓亞伯拉罕所蒙的祝福,能在基督耶穌裡臨到外邦人,好使我們能藉著信領受所應許的聖靈。
  • 羅馬書 5:8-9
    但是,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就替我們死了。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所以,我們現在既然藉著基督的血被稱為義,難道不更要藉著他,從神的震怒中被拯救出來嗎?
  • 加拉太書 2:19-20
    原來藉著律法,我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能向神活著。我已經和基督一起被釘十字架,所以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如今我在肉體中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甚至為我捨棄了自己。
  • 約翰福音 6:68-69
    西門彼得回答:「主啊,你有永恆生命的話語,我們還去歸從誰呢?我們已經相信,也知道你就是神的那位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