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西結書 44: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19:11-14
    凡捫人之尸必蒙不潔、迨七日乃免。至三日與七日、必以斯水自滌、然後成潔、凡捫尸不自滌理、不以去污之水、灑其身、則仍不潔、玷我會幕、必絕於以色列族中、倘人偶死於幕、有定例焉、凡在幕中、或入此幕者、必蒙不潔、迨七日乃免。
  • 民數記 6:10-21
    越至八日、攜二鳲鳩、或二雛鴿、至會幕前、奉於祭司、祭司獻之、一為贖罪祭、一為燔祭、因其捫尸、代為贖罪、即日其首成潔。其離世故時、偶蒙不潔、必攜未盈歲之羔、為補過之祭、當復許願、以奉事我、既往之日、毋庸追溯。其所許離世故之日既盈、則必循法以行、至會幕前、獻禮物於我、未盈歲之牡羔一、為燔祭、未盈歲之牝羔一、為贖罪祭、牡綿羊一、為酬恩祭、俱潔是務、暨無酵餅一筐、其中有和油之麵餅、抹膏之薄餅、俱弗置酵、以為禮物、酒以灌奠、祭司必攜之我前、獻贖罪之祭及燔祭、亦獻牡綿羊、為酬恩之祭、筐盛無酵餅、以為禮物、酒以灌奠、離世故之人、於會幕前、必薙厥髮、投髮於火、與酬恩之祭物同焚。祭司乃取水烹之羊肩、又取筐中之餅一、與薄餅一、俱弗置酵、以付於見薙者之手、搖於我前、所搖之腔、所舉之肩、必為聖物、歸於祭司、厥後離世故之人庶可飲酒。離世故之人許願、以禮物奉我、其例若此、外此如有能力許願、必遵所言而行。○
  • 希伯來書 9:13-14
    若牛羊之血、與焚犢之灰、以灑污穢者、猶能潔其身、何況基督賴恆在之神、自無瑕垢、而獻己與上帝、其血能淨爾心、去妄行、使事永生之上帝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