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22: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7:2-5
    「如果有人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的各城鎮做祂視為惡的事,違背祂的約,不遵守祂的禁令,去供奉和祭拜其他神明,祭拜日、月或星辰,你們得知後,必須徹底調查。如果屬實,在以色列確實有人做這種可憎之事,就要把那人帶到城門口,用石頭打死他。
  • 申命記 18:20
    若有先知冒我的名說我未曾吩咐他的話,或以其他神明的名義說話,必須處死他。』
  • 申命記 13:1-15
    「如果你們中間出現了先知或解夢的人,要顯神蹟奇事給你們看,勸你們隨從、供奉素不認識的神明,即使他們顯的神蹟奇事應驗了,你們也不可聽從他們。因為這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在試驗你們,要看看你們是否全心全意地愛祂。你們要跟從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敬畏祂,遵守祂的誡命,聽從祂的話,事奉祂,倚靠祂。必須處死那些先知或解夢的人,因為他們慫恿你們背叛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偏離祂吩咐你們當走的道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曾帶你們離開埃及,救你們脫離奴役。你們必須清除你們當中的邪惡。「如果你們的兄弟、兒女、愛妻或摯友引誘你們去拜你們和你們祖先都不認識的神明,引誘你們去拜你們周圍各族的神明,或在附近或遠在天邊,你們不可遷就、聽從他們,不可憐惜他們,不可放過或包庇他們。必須處死他們。你們要首先下手,然後眾人一起打死他們。你們要用石頭打死他們,因為他們企圖使你們背棄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祂曾把你們從受奴役之地——埃及領出來。這樣,所有以色列人聽了就會害怕,必無人再敢做這種惡事。「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要賜給你們居住的各城中,如果你們聽說某城裡有惡人引誘城中的居民偏離正路,唆使他們去供奉你們不認識的神明,
  • 民數記 25:7-8
    亞倫祭司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便起身離開會眾,拿著矛槍,跟著進入那人的帳篷,一槍刺透那對男女的腹部。以色列人當中的瘟疫馬上止住了,
  • 約書亞記 23:15-16
    正如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已成就祂應許給你們的一切福氣,如果你們違背祂,祂必照樣降各樣災禍給你們,直到把你們從祂所賜的這美好土地上毀滅。你們如果違背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吩咐你們遵守的約,去供奉、祭拜別的神明,祂必向你們發怒,使你們在祂所賜的這美好土地上迅速滅亡。」
  • 民數記 25:2-4
    那些女子邀他們參加祭祀,他們吃了祭物,並跪拜她們的神明,結果使以色列與巴力·毗珥苟合。耶和華大怒,對摩西說:「把為首的人都抓起來,當著我的面在大白天處死他們,以消除我對以色列人的怒氣。」
  • 民數記 21:3
    耶和華答應了他們的祈求,把迦南人交在他們手中,使他們徹底毀滅了迦南人及其城邑。從此,那地方叫何珥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