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记 21: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创世记 9: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 利未记 24:17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 马太福音 26:52
    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 民数记 35:30-31
    “无论谁故杀人,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 撒母耳记下 12:13
    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
  • 申命记 19:11-13
    “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 出埃及记 20:13
    “不可杀人。
  • 民数记 35:16-24
    “倘若人用铁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一遇见就杀他。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于死,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于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杀人的;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倘若人没有仇恨,忽然将人推倒,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以致于死,本来与他无仇,也无意害他。会众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