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20: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13:4
    婚姻當受所有人尊重,床也不可玷汙,因為神將要審判淫亂和通姦的人。
  • 羅馬書 13:9
    這是因為,那「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竊,不可貪心」的誡命,或是別的什麼誡命,都包含在「要愛鄰如己」這一句話裡了。
  • 申命記 5:18
  • 羅馬書 7:2-3
    要知道,已婚的女人,在丈夫活著的時候,是被律法約束的;但如果丈夫死了,她就脫離了那關於丈夫的律法。由此可見,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她如果歸向別的男人,就被稱為淫婦;但如果丈夫死了,她就脫離那律法得了自由,即使歸向別的男人,也不是淫婦。
  • 利未記 20:10
  • 利未記 18:20
  • 耶利米書 5:8-9
  • 啟示錄 21:8
    但那些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所有說謊的人,他們的份就在燃燒著烈火和硫磺的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亡。」
  • 馬太福音 5:27-28
    「你們聽過那吩咐:『不可通姦。』但是我告訴你們:所有懷著慾念看女人的,就已經在心裡和她通姦了。
  • 以弗所書 5:3-5
    至於淫亂和一切汙穢,或是貪心,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提,這樣才與聖徒相宜。汙穢的言行、愚妄的話語、下流的笑話,這些都不合宜;反而倒要說感謝的話。實際上你們應當清楚知道這一點:所有淫亂的、汙穢的,或貪心的——就是拜偶像的——在基督和神的國度裡都得不到繼業。
  • 雅各書 4: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難道你們不知道,與世界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如果有人想要和世界做朋友,他就成了神的仇敵!
  • 馬可福音 10:11-12
    耶穌就說:「如果有人休妻,另娶別人,就是犯通姦罪觸犯妻子。女人如果離棄丈夫,另嫁別人,也是犯通姦罪。」
  • 撒母耳記下 11:27
    哀悼的日子過了,大衛派人去把她接到宮裡,她就作了大衛的妻子,為他生了一個兒子。大衛所做的這事,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
  • 馬太福音 19:18
    那個人就問:「哪些誡命呢?」耶穌回答說:「不可殺人、不可通姦、不可偷竊、不可做偽證、
  • 箴言 6:24-35
    為要保守你遠離作惡的女人,遠離淫蕩女子油滑的舌頭。你心裡不要貪愛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的眼簾勾引。要知道,為了妓女,人會卑賤如一塊餅;而通姦的女人,會獵取寶貴的性命。如果人取火,放在自己的懷中,難道他的衣服不會被燒掉嗎?如果人走在火炭上,難道他的腳不會被燒焦嗎?那與鄰人妻子同房的也是如此;所有碰她的,都難逃罪責。如果竊賊實在飢餓,為了充飢而偷竊,人們不會藐視他;但如果他被發現,就要償還七倍,甚至要交出家裡一切的財物。與女人通姦的,缺乏心智;行這事的,毀滅自己。他必受擊打和羞辱,他的恥辱無法抹掉。因為嫉妒是男人的怒火,他在報復之日必不留情;他不顧任何的贖價,即使禮物增多,他也不會接受。
  • 耶利米書 29:22-23
  • 箴言 2:15-18
    他們的路途歪邪,他們的路徑邪僻。這也是要解救你遠離淫婦,遠離說諂媚話的淫蕩女子——她離棄了年輕時的同伴,忘記了神的約;她的家必陷入死亡,她的路徑必歸入陰魂之地;
  • 瑪拉基書 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要快快作證控告那些行巫術的、通姦的、起假誓的、在工酬上欺壓雇工的、欺壓孤兒寡婦的、屈枉寄居者的,以及不敬畏我的!
  • 箴言 7:18-27
    你來吧!讓我們飽享愛情,直到清晨,讓我們在愛中盡情取樂;因為我的丈夫不在家,他行遠路去了。他手中拿了一袋銀子,要到月圓的日子才回家。」那女人用許多巧言勾引他,用油滑的嘴唇引誘他。他立刻跟隨那女人,如同公牛走向屠場,如同愚妄人戴著腳鐐去受懲罰;直到箭射穿他的肝臟——他就像雀鳥快速進入網羅,他卻不明白,這會賠上自己的性命。孩子們哪,現在你們當聽從我!留心聽我口中的言語:你的心不要偏向她的道路,也不要迷失,進入她的路徑。要知道,被她刺透而倒下的人有許多,連無數強者都被她殺死;她的家是陰間的通道,下到死亡的深處。
  • 撒母耳記下 11:4-5
    大衛派人把她帶來。她進到大衛那裡,大衛就與她同睡——那時她正在從月事的汙穢中得潔淨——之後她回家去了。那婦人懷了孕,就派人去告訴大衛說:「我懷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