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20: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13:9
    這是因為,那「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竊,不可貪心」的誡命,或是別的什麼誡命,都包含在「要愛鄰如己」這一句話裡了。
  • 申命記 5:17
  • 創世記 9:5-6
    至於你們的生命之血,我必為你們追討:我要向野獸追討,我也要向人,甚至向各人的兄弟追討人命。那殺人流血的,他必被殺流血,因為神是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人的。
  • 馬太福音 5:21-22
    「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當遭受審判。』但是我告訴你們:所有向他弟兄發怒的,當遭受審判;罵他弟兄『廢物』的,當遭受議會的審判;罵『蠢貨』的,當遭受烈火的地獄。
  • 馬太福音 19:18
    那個人就問:「哪些誡命呢?」耶穌回答說:「不可殺人、不可通姦、不可偷竊、不可做偽證、
  • 雅各書 2:11
    原來那位說過「不可通姦」的,也說過「不可殺人」。你即使不通姦,卻殺人,你還是成了違犯律法的人。
  • 申命記 19:11-13
  • 出埃及記 21:14
  • 利未記 24:21
  • 出埃及記 21:20
  • 以賽亞書 26:21
    看哪!耶和華就要從自己的地方出來,懲罰地上居民的罪孽;地必顯露其中的血,不再遮蓋被殺的人。
  • 提摩太前書 1:9
    我們也知道,律法的設立不是為義人,而是為那些不法的和不服的、不敬神的和犯罪的、不聖潔的和褻瀆神的、毆打父母的、殺人的、
  • 雅各書 2:13
    要知道,那不施憐憫的人,要受毫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
  • 1約翰福音 3:12-15
  • 出埃及記 21:29
  • 使徒行傳 28:4
    那些土人一看見那毒蛇懸在他的手上,就彼此說:「這個人一定是個殺人犯!雖然從海裡獲救了,但天理還是不讓他活著。」
  • 列王紀下 21:16
  • 箴言 1:18
    他們埋伏,是在流自己的血;他們設伏,是在害自己的性命。
  • 耶利米書 26:15
  • 創世記 4:8-23
    該隱與他的弟弟亞伯說話。他們在田野的時候,該隱就起來攻擊他的弟弟亞伯,把他殺了。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弟弟亞伯在哪裡呢?」他說:「我不知道。難道我是看守我兄弟的嗎?」耶和華說:「你做了什麼呢?你弟弟的血從地裡發聲向我呼叫。地張開了口,從你的手中接受了你弟弟的血,所以你現在要從這地受詛咒:你耕耘土地,地卻不再給你效力;你在大地上必成為漂泊、流蕩的人。」該隱對耶和華說:「對我的懲罰太重,超過我所能承擔的。看哪,今天你從這地驅逐我,以致我要躲避你的面,在大地上成為漂泊、流蕩的人,任何找到我的人,都會殺我!」耶和華對他說:「如果是這樣,任何殺死該隱的人,都必受到七倍的報復。」耶和華就在該隱身上放了一個標記,免得找到他的人會擊殺他。於是該隱從耶和華面前出去,住在伊甸東邊的挪德地。該隱與妻子同寢,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那時該隱正在建造一座城,就照著他兒子的名字給那城起名為以諾。以諾生了以拿,以拿生了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了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了拉麥。拉麥為自己娶了兩個妻子:一個名叫婭達,另一個名叫茜拉。婭達生了雅貝爾,雅貝爾是住帳篷牧民的始祖。他的兄弟名叫猶巴,猶巴是所有彈豎琴和吹笛子之人的始祖。茜拉生了圖巴·該隱,圖巴·該隱是打造各樣銅器鐵器的工匠。他的妹妹是拿瑪。拉麥對他的兩個妻子說:「婭達和茜拉啊,當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啊,傾聽我的言語:一個成年人傷害我,我把他殺了;一個少年人打傷我,我把他害了。
  • 詩篇 10:8-11
    他在村莊的陰暗處蹲伏,在隱祕處殺死無辜的人,他的眼目窺伺無助的人。他埋伏在隱祕處,如同洞穴中的獅子。他埋伏,為要擄走困苦人;他把困苦人拉入自己的網羅,擄走他們。他屈身伏擊,無助之人就倒在他的強勢之下。他心裡說:「神已經忘記了!神隱藏了他的臉,永遠不看。」
  • 撒母耳記下 12:9-10
    但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話,做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用刀劍擊殺了赫提人烏利亞,又娶他的妻子作你的妻子,你藉著亞捫人的刀劍殺了他!現在,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因為你藐視了我,娶了赫提人烏利亞的妻子作你的妻子。』
  • 加拉太書 5:21
    嫉妒、凶殺、醉酒、荒宴以及類似這樣的事。對這些事,我現在要預先告訴你們,就像我以前告訴過你們的那樣:行這些事的人不會繼承神的國。
  • 歷代志下 24:22
  • 箴言 1:11
    如果他們說:「你與我們一起去吧,讓我們埋伏,殺人流血,任意設伏攻擊清白的人,
  • 民數記 35: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