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1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9:13-14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以及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使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的血,他藉着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神,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神。
  • 彼得前書 1:18-19
    你們知道,你們得以從你們祖先傳下來虛妄的行為中救贖出來,不是靠着會朽壞的金銀等物,而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的血。
  • 瑪拉基書 1:14
    行詭詐的人是可詛咒的!他的羣畜中雖有公羊,他許了願,卻將有殘疾的獻給主。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希伯來書 7:26
    這樣一位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對我們是最合適的;
  • 利未記 23:12
    搖這捆的那一日,你們要獻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小公綿羊,給耶和華作燔祭。
  • 利未記 22:18-24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子孫,以及以色列眾人,對他們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若要獻供物給耶和華作燔祭,無論是為所許的願或是甘心獻的,就要將一頭公的,沒有殘疾的牛,或綿羊,或山羊獻上,這樣你們才蒙悅納。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樣你們必不蒙悅納。若有人從牛羣或羊羣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為還所許特別的願,或是甘心獻的,所獻的必須是健康、無任何殘疾的,才蒙悅納。凡瞎眼的、受傷的、斷腿的、潰爛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公牛或小綿羊,若一條腿太長或太短,只可作甘心祭獻上;若用來還願,就不蒙悅納。凡睪丸損傷,或壓碎,或破裂,或閹割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不可在你們的地上行這事。
  • 利未記 1: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
  • 申命記 17:1
    「凡有殘疾,有任何惡疾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 利未記 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要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獻在會幕的門口,他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 瑪拉基書 1:7-8
    「你們將不潔淨的食物獻在我的祭壇上,卻說:『我們在何事上使你不潔淨呢?』你們說,耶和華的供桌是可藐視的。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算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算為惡嗎?那麼,請把這些獻給你的省長,他豈會悅納你,豈會抬舉你呢?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撒母耳記上 13:1
    掃羅登基的時候年三十歲,作以色列王二年。